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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基層交警大隊當晚,在大慶商廈燈崗附近發生一起車禍,正在夜巡的龍崗公安分局民警前往處理。 秦斧晨攝 |
近日,5年前曾在全國警界首個取消區內派出所的黑龍江省大慶市警務改革再出新舉措:市區交警勤務大隊的265名交警、市區公安消防科近70名工作人員全部劃歸18個公安分局,同時將市區交通、消防管理權限下放到分局,從此不單設警種,形成全警管安全格局。無論刑事、治安,還是交通、消防,不管哪類案子,分局民警都能伸手管。至此,大慶市的民警成為國內首支『全能警察』。
不再各掃門前雪
取消交警大隊後,公路巡邏民警也要處理遇到的治安案件
11月6日上午,記者在大慶街頭隨機采訪了一名執勤民警。張警官是一名刑警,今天是第一次執行交管任務。他說:『過去城區分局民警沒有交通執法權。因此,交警在路面執勤時,附近發生打架案件,卻要等著分局出警;分局民警出警時遇到堵車,只能在車流中等待交警疏導。這次改革後,交通、消防警力的大幅提昇,緩解了長期存在的警力不足問題。』
目前大慶市市區共有交警409名,與1990年相比減少了100多名,而機動車保有量卻增加了15倍,警均承擔56.2公裡道路、1330餘臺機動車的交通管理任務。而且,在409名交警中,只有235名能上路執勤,執法覆蓋面很難滿足交通管理的需要。
大慶市公安局局長曹力偉說:『這次改革,是對警務資源的一種優化配置。目前的交警和消防人員編制,根本滿足不了社會發展對警力的要求。因此,我們在編制不增加的情況下,只能選擇體制改革。』
改革後,公路巡邏民警也要承擔遇到的治安案件的處理責任,對刑事案件則要先期控制,然後移交屬地分局。改革後全市一級重點防火單位由消防支隊負責,分局對轄區二級、三級防火單位負責,並對轄區一級防火單位負有監督檢查的職責。改革後保留的消防支隊負責對分局防火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實現全警管安全
消防支隊並入分局社區隊後,直接管消防的民警增加了10倍
大慶市公安局公共關系處趙處長介紹說:『改革後,市區交通事故出警半徑縮短,出警速度提高。比如,讓胡路交警大隊到星火牧場出警,需要跑45公裡,耗費近一個小時,但如果由喇嘛甸分局的駐村民警出警,只需要幾分鍾。而且,由於人熟、地熟、情況熟,分局民警處理因輕微交通事故引起的糾紛也更為方便。』
『通過改革還可以加大執法力度,提昇執法公信力。』曹力偉說,大慶近幾年90%的火災事故都發生在分局管轄的三級防火單位,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分局的消防權限太小,200元以上的罰款都要到屬地消防科審批,管理效率低下。改革後,分局權限進一步擴大,更加有助於加強社會管理,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樹立執法權威。
新的編制實施後,大慶市將265名勤務大隊的編制劃到分局,市區直接管理交通的民警達到過去的5至6倍。過去,公安消防支隊管轄的5個消防科工作人員不到70人,並入分局社區隊之後,直接管理消防的民警增加到過去的10倍。遇到什麼事,就管什麼事。警察的職能全了,執勤的警力增加了,真正意義上實現了『全警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