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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少則500元,多則2000元,就能買到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獵隼。小販更是公開“傳授”起捕捉方法。記者調查發現,在本市多家花鳥魚蟲市場內,這種獵隼不僅可以輕鬆買到,還可以大量訂貨。
目擊:空地有人馴鷹
日前,本報“小崔暗訪工作室”接到市民反映,在金鐘立交橋附近的空地上經常可以看到有人在這裏“馴鷹捕食”。經過連日蹲守,日前的一個上午,記者終於在這裏見到了兩名“馴鷹人”。兩名20多歲的年輕人中,身穿藍色上衣的男青年右臂上,一隻體長約30多釐米的鷹顯得格外引人注目。只見藍衣青年右臂一擡,這隻小鷹立即展翅高飛,向三十多米外俯衝下去。“這鷹養了多長時間了,從哪弄來的?”記者上前搭訕道。見有人對自己的寵物感興趣,藍衣青年帶着幾分炫耀地說道:“沒養多長時間,這不剛開始馴嘛。我們哪有本事逮這個,是從花鳥魚蟲市場買的。”
暗訪:獵隼可以預訂
按照藍衣青年提供的線索,記者在康樂道附近自發的花鳥魚蟲市場上,果然看到了右臂上同樣站着鷹的一名本市青年。一名買主正在和他交談:“你手上的這隻鷂子多少錢?”男青年當即說道:“這隻可賣不了,我都馴了一年多了。不過,你要是有心氣要,就把電話留下。我保證三天內準有。到時別說一隻,三五隻都行。”問起價格,男青年說道:“那就要看你要多大的了,而且還得看品相。最低500元,最多也就2000多元。”說起這些鷹的來源,這名男青年說道:“咱這兒薊縣和東疆港附近的溼地都有。不過逮這東西可就不容易了。要是剛學會飛的小鷹還好點,成年的最不好逮。”
-新聞關鍵詞
獵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主要以小型鳥類、野兔和鼠類等動物爲食。目前初步統計,全世界的野生獵隼只有5萬隻左右,已經瀕臨滅絕。
-相關法律
《野生動物保護法》中明確規定,違法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