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安徽阜陽潁上縣新集鎮境內的新餘公路兩個多月前就開始了改造擴建。修路能改善道路通行條件,美化鎮容鎮貌,是件便民利民的好事兒。然而,隨著施工的一步步進行,新集鎮的不少居民卻越發愁眉不展,一系列矛盾也由此引發。
11月4日上午9時,家住在潁上縣新集鎮新餘公路旁邊的居民王大爺家裡來了一群鎮街道整治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這已經是他們兩天裡第三次登門向王大爺催繳修路集資款。
鎮街道整治辦公室工作人員:再給你兩天時間,今天一天,明天一天。
10月下旬,王大爺和新集鎮的部分居民接到了鎮街道整治辦公室的通知,要求他們每戶按照所居住的房屋數量繳納新餘公路修路集資款,每間房子1800元。依據這個規定,王大爺應該繳納3600元。
可讓王大爺納悶的是,今年8月招投標的新餘公路改造工程是由潁上縣政府統一投資規劃建設的,這明明是國家已經撥款修築的道路,為什麼還要讓群眾自己掏錢建設?
王大爺:鎮裡面就說給路加寬兩米,修下水道,為了新集鎮的形象,為了大家的利益。
新餘公路改造工程全長6公裡,建成後路寬6米。新集鎮鎮政府為了進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條件和鎮容鎮貌,決定對穿過鎮中心的長度為1.2公裡的新餘公路原本6米的道路兩側再各加寬2米,並對道路相應設施進行改造,這部分所需款項由鎮中心在新餘公路兩側建有房屋的居民通過集資的方式籌備,這332間房屋、150戶居民分別屬於新集鎮商業社區居委會和趙王村。然而,據居民張大姐介紹,鎮裡在集資之前既沒有征求群眾意見,也沒有對集資款項名目予以公示。
張大姐:他應該讓每家都知道,有個透明度,可是誰知道呢?只是他來要錢的時候我們纔知道。
居民徐先生也感到無法接受。
徐先生:即便是好事,也該充分征求大家的意見。群眾心裡的問題一是這個不公平,有的人給,有的人不用給,還有一個是你這錢收去,你捂著蓋子操作,誰知道你這錢怎麼花的。
王大爺指著自己的房屋說,這兩間纔蓋起的新房,已經用盡了他手頭的積蓄,為了繳納集資款,他現在只能四處湊錢。
王大爺:明天再不交錢,就讓五保戶上你家呆著吃喝,不走了,啥時交錢啥時領走。著急啊,著急有什麼辦法呢,天天都愁,每天廣播一響,我都想鑽到地裡去。
記者來到新集鎮街道整治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席棟纔起初堅稱,他們事先征求了其他群眾的同意,開展了『一事一議』,只不過王大爺他們幾個人並不知情。
面對記者的質疑,席棟纔隨後又承認並沒有召開『一事一議』會議,百分之九十五的群眾同意是幾名由鎮街道整治辦公室指定的群眾代表統計出來的。
席棟纔:這個我們沒有做,你要知道,有些土政策合情合理不合法,假如我們像你們這樣,像上級這樣,按部就班,按照法律的程序執行工作,基層工作沒有人搞,我們要依法辦事會寸步難行的。
在一張交款登記表上,記者看到,從10月下旬集資款征收開始,截止到11月4日,僅僅有不到30名居民繳納了集資款,而其中最少的居民只繳納了1000元。對此,席棟纔解釋說,這是因為新集鎮經濟比較落後,很多群眾並不富裕,因此暫時拿不出動輒幾千元的集資款。
記者:知道群眾困難為什麼還要收錢?
席棟纔:那請問你們群眾不拿錢誰拿錢,你受益的,你有房子的,給你修下水道,門口你受益,你得利,你不給錢誰給錢。
對於群眾的不理解,新集鎮街道整治辦公室的另一位負責人王金義做出了這樣的反應。
王金義:有些那些刁民,那些不可思議的人,很難辦。辦個好事,還落不好,落個過激,那不乾,不發展,就不是過激。
集資修路、改善環境本來是促進經濟發展,讓百姓得利的好事,為什麼在潁上縣新集鎮卻成了讓百姓頭疼,讓乾部委屈的難事?對此,安徽省委黨校教授張復俊認為,根本原因在於潁上縣新集鎮的基層乾部沒有發揚民主,實行拍腦袋式決策,將自己的主觀意願不問青紅皂白就強加給群眾。
張復俊:基層好的出發點,是要征得老百姓的同意。其次,有什麼困難,要大家商量,要心攏在一起。
張復俊教授表示,農村基層乾部在執政中,要學會換位思考,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纔能得到群眾支持,讓群眾滿意。
張復俊:作為政府和工作人員,要耐心細致,更多的反思自己的工作,在哪一方面,為什麼會引起老百姓的反感?為什麼讓老百姓不接受?村委會,鄉鎮乾部不僅要對上負責,也要對下負責,具體到工作方式和方法上面,要有合適的工作方法。
安徽阜陽潁上縣新集鎮的攤派修路,是否真如當地政府負責人所說,是合情合理不合法的呢?中國之聲連線匯佳律師事務所的邱寶昌律師。
主持人:當地政府負責人認為,由於老百姓是這條公路的受益者,因此費用理應由老百姓來攤派,您怎麼看他們這種說法?
邱寶昌:通過表決或者其他形式讓公民不自願的拿錢修路,極為欠妥。既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合同約定。政府應該根據財政狀況盡力修路,不要搞面子工程。這種集資如果擴大,第一,是不是涉嫌非法集資?第二,是不是真正用到專款專用?第三,收的所謂捐贈款誰來審計?誰來保證款項沒有被挪用,沒有被侵吞?百姓的質疑有合理性。
政府要想把事情做好,一定要有法律依據,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要征得百姓同意。不同意的(居民)(居民)可以不集資,同意的可以捐贈。至於缺口的問題,政府可以通過其他渠道來解決,如果財力等各方面不具備,可以暫緩而不能強迫和變相強迫公民拿錢參與集資。
主持人:當地的老百姓又應該如何來維護他們的正當權益?
邱寶昌:百姓如果願意捐贈,可以拿出錢財,如果不願意,可以對政府或有關部門的強制要求說不。如果有法律依據,百姓應該拿錢,如果沒有法律依據,是行政命令,百姓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行政復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