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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11日訊
近日,寧波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聯合印發了《寧波市公務員學習培訓學分制管理辦法(試行)》,自2011年起,全市公務員將實施學習培訓學分制管理。
公務員培訓是建設一支務實、高效、充滿活力公務員隊伍的重要保障。為使公務員培訓管理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我市推出了公務員學習培訓學分制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公務員培訓形式將改變過去以面授為主的傳統教學模式,全市3萬多名公務員可以通過網上學習、脫產業務培訓、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獲獎研究成果獎勵等多種形式參加學習、取得學分。公務員每人一個賬號,只需登錄『寧波乾部黨員學習網』,可以隨機、隨時、按需參加網上學習並查看到自己的學習進度。
學分制的實施將給公務員帶來學習的動力和壓力,《辦法》規定,公務員每培訓一天計1個學分,每年必須完成不少於12學分的學習培訓任務。處級公務員另需每五年完成不少於30學分的脫產培訓任務。公務員年度內未完成規定學分者,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次年不得晉昇職務。培訓主管部門將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各單位的公務員培訓任務完成情況列入單位年度管理考核,未完成培訓任務的單位將扣減目標管理考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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