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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版的氣候變化應對立法啟動
社科院表示該項立法完成後將上報中央
氣候變化應對立法,是立一個政策法還是一個實體法,學界仍存爭議
爭議之外,通過法律來確認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方針、基本政策、基本原則、管理體制、法律制度、法律機制、法律責任等內容各方已基本達成共識
11月6日,由中國社科院法學所主辦的『氣候變化應對立法研究項目』啟動座談會在京舉行。學者建議,把綠色GDP核算制度寫入這部專家立法。
該項目由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終身研究員王家福和首都首屆傑出青年法學家、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常紀文共同主持。
據悉,氣候變化應對法法學所建議稿將於2012年年底,提交全國人大、國務院法制辦、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國家林業局等部門。
學界共識
立法應對氣候變化
在去年哥本哈根氣候峰會前,中國社科院法學所與瑞士合作與發展署共同召開『中國-瑞士氣候變化法律論壇』,在論壇上,各方形成了有必要立即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的共識。
此間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研究項目的啟動,是國內學界由立法倡議走向立法建議行動的標志。
2007年,國務院頒布了《氣候變化應對國家方案》,但是該方案沒有上昇到法律的層次。2008年8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了《關於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按照中國立法的傳統,該決議具有臨時性。等條件成熟後,後續的應當有正式的立法,以對該決議的精神予以落實。』常紀文說。
目前,中國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訂,『但是大氣污染控制只是氣候變化的一個方面,大氣污染防治法關於氣候變化的應對規定,具有局限性。』常紀文說,我國正在制定的能源法以及正在實施的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氣候變化有關,但是由於立法目的的局限性,它們關於氣候變化的規定,也只局限於能源利用、低碳經濟發展等方面。對於氣候變化的基本原則、政策和適應問題,卻缺乏相關的規定。
常紀文認為,在這樣的背景下,制定氣候變化應對法是時候了。他的看法是,通過制定氣候變化應對法,可以協調大氣污染防治法、能源法、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有關氣候變化的相關規定。
對於常紀文的立法設想,中國社科院法學所黨委書記陳蘇的態度是,無論是他個人還是法學所都會積極支持這個立法項目。
而王家福更是熱情高漲:『要建立完備的行政機構,同時要對超標排放應該有嚴厲的制裁。』王家福說,他將積極推動立法草案早日出臺。
專家建議
綠色GDP考核制度入法
2006年,由原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的《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04》,是我國第一份也是迄今為止唯一一份被公布的綠色GDP核算報告。報告稱,2004年全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118億元,佔當年GDP的3.05%。虛擬治理成本為2874億元,佔當年GDP的1.80%。環境污染損失超中國GDP 3%!這敲醒了盲目GDP崇拜的警鍾。
遺憾的是,這樣的報告只發布了一份。盡管各方都在為綠色GDP尋找出路和歸宿,但是,至今仍沒有完全擺脫夭折的可能。
一年前,對氣候變化應對立法仍持『冷靜』態度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周珂,在看了氣候變化應對法項目方案後,自稱今年的『態度已經完全不同』。周珂在公開力挺這個項目的同時,也為綠色GDP尋找到了新的歸宿:『可以把綠色GDP放入這部法律。』周珂希望,通過這部法律推動綠色GDP考核制度,『把綠色GDP核算制度寫入這部法律。』
學界爭議
軟法還是剛法
氣候變化應對立法,是立一個政策法還是一個實體法,學界仍存爭議。武漢大學環境法學教授蔡守秋主張,目前這部法律應定位在政策促進層面。『規范性不一定很強,但也要有一些規范性和強制性。』通過制定政策促進法建立能應對氣候變化的行政管理機制。
如果要制定一部完全意義上的『軟法』,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教授劉洪岩也有他的擔懮:『以往我們國家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執行力度很弱,如果此次立法還是純粹理論上的一些考慮,可能執行起來會大打折扣。』劉洪岩認為,氣候變化應對立法要適當的剛硬一些。
爭議之外,通過法律來確認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方針、基本政策、基本原則、管理體制、法律制度、法律機制、法律責任等內容各方已基本達成共識。由社科院法學所上報的氣候變化應對法立法建議,已經得到國家有關方面以及來自數十所高校專家的重視。
盡管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裡,沒有氣候變化應對這方面的立法,但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專家仍然表示,希望通過這項專家立法來了解相關氣候立法的前沿研究成果,『了解一些立法背景,將來一旦全國人大真的要把這個立法作為正式的立法項目,我們也可以有一些准備。』顯然,即使這部專家立法不被通過,但是,它的意義仍被看好。
外交部有關專家認為,這個立法面臨難點。他認為,難就難在氣候變化本身就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不僅涉及到國內政策,國際對於氣候變化問題的新動向,還會遇到外交上的爭論等等。盡管如此,他認為,啟動這一立法研究非常有必要。
時間表
2012年年底定稿
常紀文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對於社科院版的氣候變化應對立法,他們已經排出了詳細的時間表:2011年年底提交氣候變化應對法(法學所建議初稿)以及中國氣候變化立法專家建議稿的具體條文;2012年年底向全國人大、國務院法制辦、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國家林業局提交正式的氣候變化應對法(法學所建議稿定稿)。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是中央政府和立法機關的智囊,所有法律的起草和修訂,都要征求法學所的意見。法學所也經常參與國家法律和政策文件的起草。在必要時,法學所也可以把自己認為重要的事項形成立法建議,然後上報中央有關部門。氣候變化應對立法是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推出專家版的動物保護法以及反虐待動物法後,再次啟動的另一專家版的立法項目。
據悉,一些著名的氣候變化專家,如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環境研究所的潘家華所長、陳迎教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周宏春教授,都加盟到研究團隊裡面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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