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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的女兒大專畢業後一直待在家裡,家人聯系的工作看都不看,父親張先生忍無可忍,將『啃老』女兒起訴到法院,要求其搬走居住。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東昇法庭考慮到女兒無業無房,判決駁回張先生的訴求。
張先生說,女兒張莎(化名)今年已經25歲,自從3年前從專科院校畢業就一直在家待業,張先生為女兒聯系了多家工作,但女兒都不願意去,只想在家繼續『啃老』,父女倆因此一直爭執不休。
此外,父女倆還有一個矛盾,張先生2004年因感情不和與前妻離婚,女兒和他一起居住。離婚後,張先生希望找一個老伴安度晚年,但女兒對此事非常不滿,經常和他吵。張先生說,他身體不好,還一直給女兒洗衣做飯,卻得到女兒如此『回報』,讓他很寒心。為此張先生請求法院判令女兒搬走。
『我爸給找的工作都是臨時性的。』庭審中,張莎稱,她之所以沒去工作是因為想繼續攻讀專昇本。她沒有其他住處,又沒有經濟來源,因此不同意搬走。
法官審理認為,張莎目前既沒有工作,也沒有其他住處,且戶口也在該房屋內,不具備騰房條件,因此法院對於張先生要求女兒騰退房屋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記者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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