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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河南省信陽市檢察院與該市紀委、市直工委共同組織的警示教育大會上,正在信陽監獄服刑的河南省原西平縣委書記王廷軍作了現身說法。他回顧了自己受賄的歷程,向與會者說:『當一副冰冷的手銬銬住我雙手的時候,我纔如夢初醒,認識到給我送錢的人所謂的「啥時候也不會說出去」的承諾是靠不住的。』(11月9日《檢察日報》)
王先生身陷囹圄後的現身說法聲淚俱下,應當有很強的現場感染力,從個人各方面待遇的高牆內外兩重天來警示受教育者,由於關乎切身利益,應能引起一定共鳴。不過,王先生恐怕並沒有真正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出在哪裡,把問題歸於相信行賄者『啥時候也不會說出去』的承諾,恐怕給下面的受教者開錯了藥方———你自己向公眾莊嚴作出的『廉政承諾』都靠不住,還指望別人私下給你的『行賄承諾』保險?這本來就是一個簡單的常識。
領導乾部上任前後,都會向組織向乾部作出一個『廉政承諾』,大會小會上,也必會對貪污受賄表現出深惡痛絕。作為領導乾部,相對來說,是這個社會上的精英分子,接受廉政教育多年,能夠成長為領導乾部,在品行等方面應當也是深得組織和群眾肯定的。對這樣的政界精英,其所作出的承諾的可信度自然應該是很高的,所謂『一諾千金』,領導乾部的承諾應當值得這個價格,更何況莊嚴的『廉政承諾』。可是,這樣的『廉政承諾』並沒有『靠得住』,三年間處理了六萬領導乾部,就是一個明證。
自己的『廉政承諾』自己都不相信,卻去相信別人的『行賄承諾』,如此教育『牆外乾部』,會不會讓他們認為,解決了『行賄承諾』的誠信問題,也就不會出事了?事實上,對於領導乾部來說,要做到的是如何讓他們相信自己的『廉政承諾』並信守之,而不是提醒他們『行賄承諾』信不過。如果能夠守住自己的『廉政承諾』,就根本不存在『行賄承諾』的信任問題,而這纔是反腐倡廉教育應努力達到的目的。
『行賄承諾』的『信任危機』,說到底是源自於『廉政承諾』的信任危機。領導乾部守不住自己的承諾,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監督機制上的滯後。前幾天李人志便在懺悔錄中『抱怨組織』沒有經常提醒,以至於他成為階下囚。貪官的『抱怨』可當笑話,但領導乾部的『承諾』不能過於信任也是相關職能部門應當謹記的。只有常態的監督、有效的機制,纔是讓領導乾部相信自己的『廉政承諾』的唯一途徑。(廖德凱 原題:『廉政承諾』都靠不住,何況『行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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