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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11日訊
父母離婚、被拐賣、自己出走及先後3次犯罪入獄,今年剛滿20歲的男子小詹,有一段辛酸復雜的經歷。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海寧看守所采訪第三次入獄的他時,對於未來,他仍然顯得一臉迷惘……
他將賊手伸向工友11月1日晚,海寧市公安局馬橋派出所接到報警:當地一家企業員工宿捨遭竊,員工小王的工資卡和身份證不見了,卡裡的錢被取光。
辦案民警通過調查走訪得知,同廠租住在外的員工小詹平時經濟拮據,最近卻突然買了一輛價值不菲的摩托車。警方通過調取銀行監控,發現偷偷取錢的正是小詹,於是馬上對其實施抓捕。
據小詹交代,10月31日晚上,他趁著工友們提前上班,潛入宿捨,偷走了小王的工資卡和身份證,通過修改密碼,將其卡上的5400元錢全部取走,並花3600元迅速買了一輛二手摩托車。
只為討『女朋友』歡心談到為何鋌而走險偷工友的錢去買摩托車時,小詹交代,這全是為了滿足一名特別的女網友的要求。
幾個月前,小詹見身邊的工友紛紛談起了女朋友,便也對戀愛心生向往,由於自己各方面條件不足,談戀愛屢屢受挫,他便想在網上找一個。
今年8月,他在網上偶爾認識一名女網友,兩人通過視頻聊天打得火熱,見對方長得比較漂亮,且答應做他的女朋友,小詹樂不思蜀,天天往網吧跑。月工資纔1000元左右的他,為了討好『女朋友』,先後兩次給對方匯去1500元。
今年10月下旬,『女朋友』說要來海寧看他,問他用什麼交通工具到車站接她,並提出至少要摩托車接送的要求,小詹為了不在『女朋友』面前丟面子,便向工友伸出了賊手。
『野孩子』形成誰之過?隨著采訪的深入,記者發現,年紀輕輕的小詹,卻經歷了父母離婚、被拐賣、出走和數次因偷竊犯罪入獄。
據了解,小詹老家在四川,在他沒出生時,父母就離婚了,所以至今他都沒見過親生父親。4歲時,他跟隨改嫁的母親到了海寧。同一年,小詹遇上了人販子,被賣到了福建,10歲時從『買家』那裡跑出來,後在火車上靠撿垃圾度過了6年,為了生存,其間他還養成了小偷小摸的壞毛病。
16歲回到家後,他的心完全野了,不願意上學,整天和一些混混在一起,不斷地闖禍。第一次偷竊,他被判了3年,後來第二次偷竊,被判了10個月。今年1月刑滿釋放後,他進了這家工廠上班,但為了所謂的愛情,為了滿足『女朋友』的要求,再一次伸出了賊手。
浙江君度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武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小詹的案子非常典型,因為從小經歷苦難而自暴自棄,如今類似的流浪少年犯罪正呈增多趨勢。『導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並越陷越深的原因,除了家庭的教育與關愛不夠,還有社會不良環境對他們的影響日益加劇,總之原因是多方面的,這是全社會應該關注的重要課題。』陳武語重心長地說。
據嘉興日報記者章亞鈞通訊員陳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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