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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丈夫發現妻子與初戀男友曖昧網聊,夫妻為此發生爭吵和廝打。丈夫一再勸阻無效,一氣之下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女子劉某和丈夫秦某於2004年10月份經他人介紹相識,秦某的性格比較內向,而劉某則性格外向,愛結交朋友。婚後,劉某每到周末照例都要和朋友一起唱歌、泡吧、吃飯,異性朋友電話不斷,秦某對此有些抱怨,妻子卻依然我行我素。
今年初,秦某發現妻子與一網友聊天內容十分曖昧。在秦某追問下,妻子承認該網友是自己的初戀男友。二人為此大吵了一架,妻子帶女兒回了娘家。不久,妻子自行回家,變本加厲頻繁與網友見面。夫妻經常發生爭吵,進而廝打。今年8月,忍無可忍的秦某提出離婚。對此,劉某卻並不同意,她表示秦某所稱其與網友的不正當關系並不屬實。
東麗法院認為,秦某要求離婚,劉某雖不同意,但從秦某要求離婚的態度及原、被告因矛盾雙方發生爭吵並進而發生廝打的過程分析,原、被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准許二人離婚。(記者陳遇冬通訊員麗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