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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1月15日電: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以來,工商靜海分局從規范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約行為入手,先後對轄區內15個房地產開發小區,涉及26億元金額的4061份合同進行了檢查,有效地減少了合同糾紛,有力地維護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從2007年起,工商靜海分局就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存在的,合同責任表述不清,隨意擴大不可抗力范圍,違約賠償比例約定不平衡,擅自改變公用部分設計,強收各種不合法不合理費用,無效贈予,欺騙購房人,宣傳使用絕對化語言和宣傳中帶有昇值,約定『最終解釋權歸開發商所有』等典型問題,逐年開展商品房買賣合同專項檢查,並堅持監管常態化。每年都組織召開房地產開發商和企業代表參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規范管理行政指導會』,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出現的問題,開展行政指導。同時,還把集中治理與日常巡管結合起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特別是在專項治理過程中,采取集中動員、企業自查,合同抽樣審查,集中講評,行政指導,責令整改五個步驟,注重實效,不走過場。在集中講評階段允許房地產開發商和企業代表暢所欲言,提出不同意見,然後講評,統一思想。另外,工商執法人員對新開發的小區提前介入,進行跟蹤。因此許多涉及商品房買賣的問題得到提前解決,有效化解矛盾,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四年來,工商靜海分局已累積對轄區內60個房地產開發小區,涉及73.5億元金額的16261份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了檢查,並采取行政指導等多種方式,依法規范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約行為,使存在侵害購房者權益條款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佔比重,由2007年的60.3%下降到2010年的10%,呈逐年大幅下降的趨勢。(王毅鵬李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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