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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財政部官方網站16日在此間稱,該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聯合下發《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允許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允許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以切實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財政部等三部委稱,截至目前,2010年中央安排的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均已下達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今年中央財政已追加下達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通知稱,將允許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從2010年起,各地在確保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將現行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安排不低於10%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包括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向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發放租賃補貼。
同時,允許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從2010年起,各地在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以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據了解,2010年中國目標責任書中新增廉租房127萬多套,其中西部地區66萬多套,中部地區55萬多套,東部5萬多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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