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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又打人了!河南鄭州近一個月內發生了四起城管人員粗暴執法的事件,尤其是76歲菜農賣紅薯時被城管掌摑一事,在網上引來廣泛關注。鄭州有關部門為此召開專題會議,要求所有城管隊員必須簽訂文明執法承諾,以確保城管執法過程中不再發生打人事件。
簽文明執法承諾,就能防止城管暴力執法事件的發生嗎?鄭州此舉姿態固然可取,形式難免作秀之嫌,實際效果也未必樂觀。畢竟,簽署承諾只是文明自律的一種形式,對城管人員來說沒有任何強制力。正如每年全國高考前,上百萬考生都會簽名承諾誠信考試,可最後,作弊者年年不乏其人。可見,執法不能只靠自律,需要的是制度和法律層面的監督和制約。否則,要是遇上執法人員眼中屢勸不止的『刁民』,暴力執法的大棒依然會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