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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帖《腐敗書記微博》記述了某官員昇遷過程,涉及淫亂、權力尋租、行賄受賄等。人肉搜索顯示日記主角系湖北恩施公安局副局長譚志國,日記場景真實。當事局長稱帖子無中生有,系侮辱毀謗,已請求紀委嚴查。恩施方面稱,初步調查顯示日記不是譚本人所寫,並表示:『我們都會給出一個說法。朗朗乾坤,不容藏污納垢。』
《腐敗書記微博》 摘錄『春節結束,老婆拿出她的小賬本給我看,這個春節收了現金27萬,給領導送禮花了13萬,不過書房堆放的煙酒折合起來可能也有5萬左右。』
『2002年2月,跟曾書記的接觸開始密切,從一起釣魚到一起嫖娼。』
『2003的春節後,州裡會有正式的決議,關於我調動到ES市公安局。為表感謝,或者是讓此事板上釘釘,我再次給曾書記送上了三十萬現金。』
2006年3月,覃說,讓我入股齊進房地產公司,我推辭了。覃很感激我,送了一套250平的別墅,還有小花園。
2010年7月,司法系統的朋友告訴我,收到了一些關於我的舉報信,但是都被他們壓下來了。(《重慶晨報》11月16日報道)
這不是第二個韓峰日記門嗎?不同的是,韓峰是寫日記,這個『微博門』裡疑似的湖北恩施公安局副局長譚志國卻是寫微博。
但內容相似,性質相似。只不過在這個微博在天涯社區連載第二天,當事人就向有關方面主動陳述了這件事情,並且聲稱:『矛頭是指向我,但這個肯定不是我寫的日記。』
根據對當事人的采訪,這是有人在陷害他。我們不是紀委,無權,也無意代替紀委去下結論,不過在這件事情上倒的確值得我們注意和思考一些東西。
第一個,倘若這件事情為真,那麼網絡的確已經成了我們反腐敗的一個重要陣地。在一些傳統媒體的輿論監督功能被各方面所限制的時候,事實上,我們已經有了幾個比較典型的網絡反腐敗前例,比如說南京周久耕,比如說廣西韓峰。在周久耕和韓峰這個層面上,網絡已經成了一個反腐利器,並且開始逐漸被官方所重視和接受。凡是在網絡上爆出的腐敗事件,差不多都能有一個比較圓滿的回音。
第二個,倘若這件事情真是當事人在被人利用網絡惡意陷害,那麼這個傾向或者這個暗流也值得我們注意。相對於傳統媒體,網絡要自由很多,博客、論壇,特別是現在風頭正盛的微博,讓我們已經進入一個『全民記者』時代,人人都可以監督,人人都是身邊的記者;同時,就有很多人為了達到自己什麼方面的目的,也開始注意利用這個渠道,進行一些誣陷、人身攻擊等許許多多不為人所齒、不符合法律道德的事情。
對第一個,是大勢所趨,重視起來是理所當然;對第二個,我們似乎也應該出臺一些法律法規,做出一些比如說『在網絡上惡意誣陷、攻擊他人將要承擔起什麼法律代價』這些東西,否則,這也會從另一側面影響到網絡監督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對當事人也是一種放任自流的傷害。
無論如何,我們希望『微博門』會有一個水落石出、光明正大的結果。無論是對當事人,還是對網民,或者對我們今後的網絡監督,都是一個必須的交代。(張軍瑜)原題:『微博門』真假必須有交代
『腐敗書記日記』是否假的『真日記』?我看了『腐敗書記微博』後,也感覺不像本人所寫。這篇微博或『日記』的最大敗筆之處在於,內容主要並不是記述日常生活經歷,而是檢舉揭發並貶損挖苦自己的傾向非常明顯,比如:『我昇遷是因為我會花錢並不因為工作能力』——有這麼評價自己的嗎?即使在隱私的日記裡,自己也很難大義滅『己』吧?
『腐敗日記』需要『給力』調查在我看來,對於這篇『腐敗日記』,不能輕易判定其是子虛烏有的『浮雲』,當地相關部門應該以審視一封舉報信的態度對待,上級反腐部門應該進行當地官場必須回避的『給力』調查。無論這篇『腐敗日記』是否有人為爭權奪勢報復譚志國,無論譚志國是否真如他自己所言那般清白,但表象背後隱藏的不同注解和故事,不能不正視——這些注解與故事需要『給力』調查,以滿足公眾期待。
揭開公安局長『腐敗日記』迷霧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調查湖北公安局長的『腐敗日記』以及日記背後涉及的人和事。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將調查過程適時公開,如果是正常的網絡監督,那麼就按黨紀國法嚴肅處理當事人;如果是網絡誹謗,除了給當事人還清白、正名聲外,必須對發帖人或策劃炒作團隊進行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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