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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11月20日電(記者張建松、陸文軍)『11·15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以後,一些老百姓誤以為我國高層建築防火設計不安全,其實不然,我國高層建築的防火防災設計規范非常嚴格。』華東建築設計研究院首席總建築師汪孝安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
據汪孝安介紹,根據國家規定,我國18層以上的高層建築必須有兩個樓梯間,用於逃生和緊急疏散;樓梯間與居民分戶門之間必須設計消防前室,以阻擋火災發生時的煙氣。我國還規定高層建築每個樓層、每個樓梯間都必須裝有防火門,以防止由於一個樓層起火而快速蔓延到別的樓層,每個樓層也要求配備消火栓等消防設施。
此外,我國高層住宅的底樓樓梯間一般都設計了兩個通道,以免一個通道被煙氣阻塞,居民可迅速通過另一個逃生;樓梯間還可以直接通往頂層,當發生火災時,如果難以向下撤離,可通過樓梯間往上到樓頂,成為第二避難場所。
上海防災救災研究所副所長、同濟大學教授羅奇峰指出,目前我國許多住在高層建築內的老百姓不知道有哪些防火設施,不知道消防通道在哪裡,不知道防火設備如何使用。雖然許多高層建築都有兩扇門、兩個通道,但許多單位為了節約管理成本,經常只開一扇門,而把消防通道鎖起來,『防賊勝於防火』。
上海市建築學會秘書長、上海現代建築集團副總裁曹嘉明也認為,我國高層建築防火防災標准已日益提高,但住戶的安全防火意識卻相對落後,許多消防標准很高的新大樓,都存在著消防通道堆物、防火門當防盜門等使用現象。在高樓的走廊、樓梯間、防火通道等處堆放可燃物引起的火災,在高層建築火災中佔有不小比例。
許多商業樓宇的防火安全管理也令人不樂觀。上海市政協委員、上海市協力律師事務所主任游閩鍵在浦東陸家嘴一幢大廈的31樓上班,他曾經親身經歷過兩次火險逃生,從31樓跑到1樓。在逃生過程中,他發現大樓物業根本不起作用,大家一片混亂、驚慌失措,消防通道內的照明、指示、疏散等都存在很大問題。
『許多現代化的商業樓宇電器使用量大、文件書刊存放多,裝修多以地毯、木質地板等易燃材料為主,極易發生火災;而許多在其中工作的「白領」消防安全意識很淡薄、消防安全知識匱乏,滅火自救能力差,急需進行補課。所以消防演習要落到實處,不要將演習變成演戲。』游閩鍵說。
許多專家認為,高層建築的物業應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如設立消防安全臺賬、安排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巡邏,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時刻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暢通,確保消火栓、報警系統的正常使用等。
同時,還應對高層建築的住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進行防火演習。例如,可在樓宇視頻媒體中插播消防知識,發放宣傳畫冊,使人們了解消防知識、了解火災發生時的逃生和自救辦法以及滅火器、防毒面罩的使用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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