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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下午,歷時兩天的重慶王紫綺等涉黑案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結束,女黑老大王紫綺到庭受審。
今年3月2日,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王紫綺等30人涉黑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該涉黑團伙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賄罪,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奸罪等多項罪名。由於涉及個人隱私等原因,法院對此案進行不公開審理。
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王紫綺與其妹妹王婉寧(另案處理)為獲取非法利益,在重慶市渝中區江家巷、五四路等地以開設『月馨美容院』為名,組織婦女賣淫。1996年,陶銘古、鍾光玉到王紫綺、王婉寧開設的名為『月馨美容院』的賣淫場所負責管理從勞務市場誘騙被迫賣淫的被害婦女,並在王紫綺、王婉寧的領導、指揮下組織被害婦女進行賣淫活動。
在長達十餘年的時間內,該組織強迫數百婦女賣淫,並造成其中2人重傷、5人輕傷、7人輕微傷。2002年5月,在王紫綺、王婉寧犯罪組織開設的賣淫場所『亮點賓館』內,因外地嫖客與該場所管理人員發生糾紛而導致持槍械斗,致3人重傷、1人輕傷,制造了震驚當地的『亮點槍案』。
今年8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公開宣判,女黑老大王紫綺和該組織具體管理人陶銘古一審被判死刑。其餘24名成員中1人被判處死緩、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21人分別被判處2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4名公安民警分別因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被判處3年6個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王紫綺、陶銘古等20人不服一審判決向重慶高院提出上訴。二審開庭前,趙祥和、邱冬2人撤回上訴。
11月15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該案。經過兩天的法庭調查、辯論及上訴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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