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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城市晚報》11月20日報道,11月17日上午,通化市東昌交警大隊江西中隊指導員李季芳在集貿中門執勤時,遇到一輛微型面包車年檢標識過期。在處理過程中,女駕駛員與其母親兩人極不配合,當街破口大罵,還上前打起李季芳。當日,女駕駛員的母親因涉嫌阻礙交警依法執行公務被通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
李季芳介紹,11月17日10時50分,她在玉帶河旁集貿後門與正門之間的單行線上執勤,這時一輛五菱微型面包車行駛過來,停靠在附近的停車泊位內。『我發現這輛微面風擋玻璃上的年檢標識過期』,隨後李季芳走上前敬禮,『您好,請出示駕駛證和行車證。『駕駛員是一名不到30歲的女子,她將證件遞給李季芳。李季芳接過證件回到交警執勤車內查看核實,告訴駕駛人『車輛未年檢,根據交通法規定,罰款200元並扣3分』。女駕駛員聽後語氣很不好地說:『我沒違章,我讓你們交警都罰了不少錢了,你別給我開票兒,開了我也不交。』
這時,女駕駛員的母親從旁邊走過來說:『我找人,不准你給我貼罰單。』隨後,母女倆就破口大罵起來,『你要敢處理我,我就僱人打死你,你等著吧,我早晚僱人整死你,我有的是錢,我就不交罰款給你……』女駕駛員還說:『隨便你開罰單,我不交,我的車也不要了。』李季芳還發現,證件中少了一個副本,她接著問女駕駛員:『你的副本哪去了?』女駕駛員稱『副本扔了,就不給你看,你算乾什麼的!』
『我參加工作快20年了,當天是正常執法,以前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雖然對方很無理,但我也只好忍著。』李季芳說。可出乎她想象的還在後面,隨後女駕駛員的母親從包中掏出2萬多元百元大鈔,將錢用手攥住一頭,然後用錢邊砸執勤警車邊說:『我有錢,我能花錢僱人整死你,你交警車開到哪兒,我都能找人砸你。』李季芳鎮定地告訴對方,『沒有副本不能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