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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不還錢,還想坐豪車、住豪宅?沒門!』23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首批40名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信息,並對他們作出了『限制高消費的決定』。
23日上午,濟南市中級法院向新聞媒體公布了20家被執行單位和20名被執行個人的信息,並限制其高消費。這些『老賴』耍賴的方式多種多樣,有的公司正常經營,但拒不履行義務;有的經依法傳喚拒不到庭,拒不申報財產,拒不履行義務;有的變賣轉移財產,逃避履行義務;還有的下落不明,外出逃債。
『限制高消費決定』規定,被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在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前,其『高消費』行為將受到限制。今後,『老賴』出行,不能再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老賴』住宿不能選擇星級以上賓館、酒店,也不能到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老賴』也不能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另外,在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游、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等方面,『老賴』都將受到限制。如果被執行人是單位,則禁止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上述行為。
被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如果違反規定實施限制消費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法院將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02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則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些當事人住豪宅、開名車,拒不履行相關的債務。今天我們公布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信息,也是加大執行力度、震懾被執行人、促其盡快履行義務的一項重要舉措。』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劉延傑副院長表示。
據了解,濟南市法院系統近來對『老賴』加大了罰款、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的力度。今年以來,濟南市法院系統共拘傳367人、拘留161人,對155個單位和個人進行了罰款,罰款總額479萬餘元。(記者李文鵬李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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