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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群鎖
天津北方網訊 僅半年的時間,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東長安街分理處原辦事員郭群鎖就伙同他人以『存款給高息』的手段,用假存單詐騙了3家單位共計6050萬元,案發後他逃亡了11年(本報6月8日曾報道)。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金融憑證詐騙罪判處68歲的郭群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交友不慎
退休前被拖下水
1997年,55歲的郭群鎖在工行東長安街分理處從事會計外勤工作,為該行副科級會計師,具體負責分理處對公業務的服務諮詢等工作,但無權辦理或批准他人辦理任何存款開戶等業務。
此時的郭群鎖已有35年工齡,臨近退休。就在當年,他通過銀行信貸科的前員工金趙強,認識了自稱是建行員工的莫小軍,命運就此改變。
莫小軍當時年僅25歲,在郭群鎖眼中,莫小軍腦子靈活、能說會道,常和一些老板去高檔娛樂場所消費。
郭群鎖供述,金趙強、莫小軍隨後提出一個掙錢的辦法,就是用高息為手段攬來存款客戶,由郭群鎖以工商銀行的名義收下『存款』開出『存單』,然後將錢借給私企收取高息,再用這部分錢支付客戶的『銀行利息』。當時,對方許諾郭群鎖,『存款』中的一部分可以直接留給他炒股,錢款還清後,還會分給他100萬元的盈利。出於掙錢的誘惑,郭群鎖最終同意了。
偽造單據
騙取存款6050萬
據郭群鎖供述,1997年,北京易通企業發展公司的副總錢茂森到分理處諮詢時,和他熟悉了。錢茂森提出他們能高息拉來存款,問他能不能從銀行內把錢『做』出去他們用,他就把這個信息告訴了金趙強、莫小軍,對方稱可以。
此後的幾個月內,錢茂森專門負責拉存款,金趙強負責提供假存單,郭群鎖則負責在銀行辦理手續,開假存單。
1997年8月至1998年1月,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對外經濟貿易管理乾部學院3家單位的財務人員,先後來到工行東長安街分理處辦理存款手續,存款數額分別為5000萬元、500萬元和550萬元。
郭群鎖說,當3家單位來存款時,他給它們開假存單,這些假存單背書、蓋章一應俱全。就這樣,6050萬元存款沒有存入工行賬戶,而是存到了事先由錢茂森等人准備好的兩家公司賬戶內,其中的2600萬元,被郭群鎖用兒子的名義開戶炒股。
事情敗露
潛逃11年後落網
按照事前的約定,金趙強、莫小軍還應該給郭群鎖100萬元,但還沒等兌現,事情就敗露了。
1998年2月16日,因內部財務整頓,兵器總公司財務人員到銀行核實存款,結果銀行櫃臺業務員稱,根本沒有那筆存款。郭群鎖的同事當時給他打過電話,他故作鎮定告訴對方:『你別管了,我來擺平。』當晚,他沒敢回家,給行長打了個電話。盡管行長反復勸他不要跑,但郭群鎖情緒激動,向行長嚷著:『我回去,肯定就得蹲大牢了!』次日,郭群鎖潛逃,這一跑就是11年。
郭群鎖說,11年內他去過河北、東北,後來化名王單州在大興定居,並找了一名中年女子做女友,一直沒和妻兒聯系。去年6月13日,郭群鎖在暫住地附近棋牌室玩麻將時,因沒有帶身份證,被帶回派出所接受審查,他隨後交代了自己是負案在逃。『我挺坦然的,我知道自己必然有這麼一天。』
受審認罪
被定自首獲輕判
今年6月7日,郭群鎖在法院受審時表示認罪,但認為還有其他參與犯罪的人沒有歸案,不應該讓他一個人承擔。其辯護人則提出,郭群鎖是初犯,在犯罪中起次要和輔助作用,應認定為從犯。據公訴人說,被騙的6050萬元贓款,已經追繳回4200餘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郭群鎖的行為已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因郭群鎖被警方盤查後即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及犯罪事實,可視為自動投案,且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可認定具有自首情節,對其從輕處罰。
對於其辯護人認為郭群鎖屬於從犯的意見,法院認為,郭在共同犯罪中積極參與,並非從犯。(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