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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1月24日電:記者采訪了國家電網天津市電力公司路燈管理處,該管理處從路燈管理、報修、破壞路燈設施的處罰規定等方面,為讀者進行了詳細介紹。
路燈管理范圍1.路燈管理部門主要擔負著對市內六區和新四區范圍內的路燈設備運行維護、檢修等工作(市政道路、部分橋梁、涵洞功能性照明設施及部分居民小區路燈等)。寶坻、薊縣、武清、靜海、寧河和大港、塘沽、漢沽的路燈、開發區及產業園區的路燈、郊區公路路燈、中心城區部分小區路燈,由屬地政府或各產權單位自行管理。
2.新建改建過程中的道路路燈設施,應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設期間內的養護管理,直至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後交由路燈管理部門管理。這就是市民發現一些路段的路燈有故障,必須由建設單位進行維修的原因。
3.市民若是發現社區或道路路燈不亮的情況,應撥打電力公司統一報修電話95598聯系。我市中心城區道路路燈已實現統一啟閉控制,由市路燈監控中心根據每日實時采集的室外照度情況,對照相關專業標准統一發出啟閉指令。原則上在路燈管理部門管理范圍內的路燈,啟閉時間上不會有明顯差別。
4.對於『有路無燈』情況,反映人應與道路產權部門聯系,由產權部門申請立項,實施配套建設。
5.路燈設備損壞類故障,市民及相關單位可向電力服務熱線報修或諮詢。
路燈維修時限對於路燈管理部門管轄范圍內路燈問題的報修,報修人可撥打電力故障報修熱線95598。路燈維修部門服務承諾標准:市區內路燈光源故障48小時內修理完畢;線路故障,接到急修工作通知後進行不間斷搶修。由於近年來我市中心城區實施線路入地改造,電纜供電比例大幅提高,其故障恢復時間也會受相關審批手續周期的影響。
盜竊破壞處罰路燈屬於公共電力設備,盜竊破壞路燈設施的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按照刑法規定:破壞電力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壞電力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市民若發現有人為破壞和盜竊路燈設施的情況,請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近期我市市政建設工程較多,如施工范圍內遇有路燈設施或地下管線可能存在路燈供電線路,建設單位應在具備相關建設、規劃手續的前提下,與路燈管理部門辦理路燈設施拆除及遷移手續。如在施工過程中臨時發現路燈高低壓線纜,施工單位應在做好現場保護的前提下,與95598電力客服聯系,由路燈管理處派員現場核實配合。出現私自拆除、遷移路燈設施的情況,視同盜竊破壞。由此引發的不良社會影響及安全事故,均應由責任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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