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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鄲城縣政府在不執行任何征地程序的情況下,將該縣洺北辦事處胡莊社區農民的耕地強行征用,雖然農民告贏了縣政府,但依舊阻止不了縣政府將防汛工程變更為商業小區開發。目前,當地農民想再去看看自家被強征的土地都會遭到毆打和恐嚇,甚至路過也會遭遇打罵!當地農民堅信法律是公正的,他們決定將縣領導告上法庭,追究其非法佔用耕地的『刑事責任』!(11月23日中國網)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巨大經濟利益驅使下的非法強行征地、野蠻拆遷已經成為影響乾群關系和社會穩定的一個突出而普遍的問題。為了對抗強行征地和野蠻強拆,少數群眾甚至不惜采取自傷、自焚等極端方式,造成了不必要的人身傷亡,令人痛惜。在此背景下,鄲城縣被強行征地的農民不屈不撓地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在懂法的被征地農民面前,『不懂法』的鄲城縣政府及其領導應該感到汗顏。面對記者采訪,農民引用法律、法規具體而准確,有理有據、以理服人,讀罷新聞筆者感覺如同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反觀鄲城縣的某些領導,面對因阻止推土機推地被打暈了的74歲老人王桂榮,不是積極施救,而是叫囂『打死包幾個錢(賠幾個錢),打不死自己瞧(自己看病)』,『該打打,十萬八萬就擺平了』,不說缺少人性,至少是一個十足的『法盲』。
當然,要說鄲城縣政府的一些領導『不懂法』,他們未必服氣,因為單就法律知識而言他們肯定比被征地的農民『淵博』多了,但可惜的是他們『淵博』的法律知識並沒有用到正途上,而是成了『對付』農民的工具。試想,鄲城縣政府在一審敗訴、二審判決尚未下達的情況下強行征地和拆遷,把『生米煮成熟飯』,從而變相讓法院的判決成為一紙空文,沒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能想得出這樣的『高招』嗎?
日前,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要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眼下,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各地正在深入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筆者以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加強宣傳教育固然重要,但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也必不可少。為此,筆者希望河南省能夠深入『解剖』一下鄲城縣強行征地這只『麻雀』,讓其成為河南省、乃至全國推進依法行政的反面教材。
經過新聞媒體的曝光,鄲城縣能否『迅速』、妥善處理好強行征地、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我們拭目以待。但是,筆者以為,這一事件不應以鄲城縣政府『妥協讓步』的形式結束,而應當支持被強行征地的農民將『依法抗征』、依法維權進行到底:其一,農民狀告鄲城縣政府一審、二審均勝訴,且時間已過兩年、早已過了上訴期限,按照我國二審終審的審判制度,二審判決必須得到不折不扣地執行,被征土地必須恢復原貌並賠償農民這幾年的損失;其二,被強行征地的農民表示『會繼續打官司』『要法律追究縣長的刑事責任』,且『正在尋找律師』,筆者希望這一切都能按照法律程序走下去。
走筆至此,看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自曝『家丑』、批評一些法官不負責任的新聞。為此筆者希望,對於鄲城縣農民勝訴的判決,有關法院能負責任地來一次強制執行。(瞿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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