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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長沙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10月8日對外發布,長沙致4人死亡、19人受傷的『7·3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劉贅衡於8日凌晨5時45分在廣西全州落網。 7月30日下午16時15分許,長沙市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稅務分局三樓辦公室發生爆炸,致4人死亡、19人受傷。中新社發 長警 攝
天津北方網訊 26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長沙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稅務分局大樓『7•30』爆炸案。造成4死3重傷、多人輕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被告人劉贅衡接受法律的審判,被告人李孝、劉檢犯非法買賣爆炸物罪一同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劉贅衡因經營玻璃五金配件虧本,怪罪於長沙某裝飾五金批發部陳某某、某銀行湖南省分行原行長彭某某及其下屬。向彭等索賠未果,劉贅衡找到在長沙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稅務分局上班的彭某某之子彭濤,要求給予補償。在索賠無望下,劉贅衡產生采取爆炸方式炸死彭濤及該稅務分局工作人員、報復彭某某等人目的的念頭。
2009年10月,劉贅衡竄至湖南郴州永興縣,以買煤為幌子認識了劉檢,謊稱購買炸藥炸山建房,要劉檢幫其購買炸藥雷管。劉檢找到李孝,私自從李手中購得炸藥電雷管,再賣給劉贅衡。
今年6月,劉從廣州竄到長沙,在租住的芙蓉區荷花園社區民房內自行組裝了炸藥裝置,並攜帶炸藥裝置多次到國稅東屯渡分局,伺機實施爆炸未果。
7月30日下午,劉再攜自制遙控炸藥裝置竄至國稅東屯渡稅務分局,趁工作人員開會之機,將炸藥放置在三樓會議室門外牆邊。當日16時39分許,劉遙控引爆炸藥,致被害人彭濤、羅某某兩人當場死亡,另兩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傷。劉引爆後趁亂逃離現場。8月8日,公安機關在廣西全州一出租屋內將劉贅衡抓獲。
鑒於該案案情重大,法庭審理後將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後,擇期宣判結果。(王力夫 胡淋偉 傅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