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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安11月27日專電(記者梁娟)陝西省鎮安縣農民葉慶林被林業部門聘為護林員卻不履行職責,致20餘株國家一級重點保護植物『紅豆杉』被非法采挖。鎮安縣人民法院日前以玩忽職守罪判處他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
據了解,葉慶林2002年被鎮安縣木王鎮林業站聘為天保工程兼職護林員,代表林業行政管理部門行使職權,管護責任區的森林資源。但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間,葉慶林管護區域內的20餘株國家一級重點保護植物『紅豆杉』被非法采挖,葉慶林未能及時制止犯罪行為,也未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報告,致使國有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法院認為葉慶林雖然是農民,但他系林業部門聘任的護林員,屬於依法從事公務,代表國家行使職權。由於其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其管護區林木被非法采挖,其行為構成了玩忽職守罪。案發後,由於其認罪態度好,法院酌情給予了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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