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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了解中國行政體制的人,對乾部掛職鍛煉大多有所耳聞。不過,近日北京市東城區政府公布的一則相關消息,還是引發輿論強烈反彈。該區政府公布人纔發展戰略規劃,提出要分期分批選送優秀人纔到美國等發達國家政府部門掛職,確保在20年後,每5名黨政人纔中就有1人具有海外培訓經歷。掛職掛到美國去,堪稱官場新奇聞。更讓人咋舌的,是東城區政府財大氣粗的豪言壯語──區政府每年將至少斥5000萬元作為人纔『投資』,且費用將隨經濟增長逐年增加。
(赴外國掛職)的想法倒是超前,卻不由得引發民眾諸多疑問。
其一,『外掛』制度是否具備法律依據。公務員代表政府履行法定職責,其所作所為必須有權力機關或法律明確授權,即『有明確授權方可為』,否則就是違法,它與『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民事行為有著本質區別。
其二,『外掛』制度是否具有現實意義。由於缺乏嚴密的掛職條例,掛職人員的管理和考核長期處於真空狀態。在『鞭長莫及』的國外,難保不會讓『外掛』計劃演化成放任自流、帶薪休假的鬧劇。即便外派公務員認真履行掛職職責,又是否可以達至預期的政策效果?美國等發達國家,與中國不僅有著語言和文化上的隔離,在民眾生活水平、公務需求乃至公務環境方面,恐怕也未必有多少相通之處。
其三,『外掛』制度是否有悖公平合理的選纔原則。某種程度上,以『鍍金』、『歷練』為目的的乾部外派掛職,耗費大量公費,維護的卻是一小撮階層的利益,與公開合理的選纔制度相去甚遠。=(作者鄭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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