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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昌11月28日電(卞民德、王紀洪)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江西省國土資源廳近日聯合發出《關於防范地質災害切實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對村鎮規劃實施的監管力度,沒有編制規劃和規劃期限已過的村鎮,原則上不准審批新建房屋。
此外,江西省嚴禁在地質災害等危險區域建房,對地質災害易發、頻發區內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區,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評估。新建房屋要盡可能利用村內空閑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廢棄地,堅決杜絕亂佔濫用耕地建房,禁止佔用基本農田建房;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制度,建新必須拆舊,鼓勵在原址按規劃要求拆舊房建新房,嚴禁超面積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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