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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只要裝果汁的杯一空,服務員總是殷勤地走過來蓄滿,起初還以為是飯店的服務員熱情周到,沒成想結賬時嚇了一跳,光果汁就花費了近2000元,比桌上喝的五糧液都貴。』日前,市民李先生撥打本報維權熱線,反映他在大型飯店消費時遭遇了『被消費』。
日前,李先生在一家知名飯店宴請剛從外地來津的朋友。『有幾個人開車,所以大家點了兩紮鮮榨果汁,180元一紮。』據李先生回憶,席間只要喝果汁的朋友杯子一空,服務員總是殷勤地走過來蓄滿。李先生說,當時未顧及太多,且看到服務員如此『熱情』,就任憑其繼續『周到』下去。怎料,席畢結賬時卻傻了眼,果汁竟有10紮之多,僅這一項就花費1800元。礙於面子,李先生當時只好認了賬。
就上述問題,記者采訪了擊水律師事務所蘇文輝律師。蘇律師認為,後續的8紮果汁是在消費者並不知情的情況下續加的,此部分消費並非消費者的真實意思表示。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依據上述規定可知,酒店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李先生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因此,酒店無權收取在李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續杯的果汁費用。(記者解金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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