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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29日訊
今年只剩下一個多月時間了,今年的年休假你休了嗎?晚報記者日前在99號網站上發起有關調查,結果令人大跌眼鏡,接受調查的85%的網友表示自己今年還沒有請年休假,只有15%的網友已經享受了今年的年休假。
連續工作一年以上,職工就可享受一定天數的帶薪年休假,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對不少職場人士來說,年休假『看上去很美』。到底是什麼阻撓了年休假的順利享受?員工又該如何爭取本應屬於自己的休假福利呢?
年休假你能不能休『轉眼就到年關,年休假不請白不請,不如抓緊機會享受,免得過期作廢。』昨天,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的鄭小姐順利請到了5天年休假,她正准備趁當下旅游淡季去趟海南。
在某企業工作的小陳最近也動起了休年休假的腦筋,他向領導提出休假申請,卻被以『年底工作繁忙』這一理由給駁了回來。『我們每個月都有考核任務的,獎金直接跟業績掛鉤,平時工作很忙,經常加班,很多同事都沒休年休假。』小陳無奈地說。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雖然一些單位的休假制度履行得很到位,但由於實際工作需要,主動放棄年休假的人也不在少數。在機關工作的何先生已經連續6年沒休過年休假了,他告訴記者,單位是允許員工休年休假的,但因為工作性質特殊,只得屢屢錯過休假機會。
記者在99號網站發的調查帖得到不少反饋,『沒有年休假』成了『99大兵』等網友同樣的『痛』,也是最多的聲音。有的網友跟帖表示,請年休假還會被扣錢。『最美嘉興人』說:『請一天扣500元!算了,不和錢過不去,忍吧!』
企業不應剝奪員工休假權根據從2008年1月開始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全國各類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分為3種情形: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休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休10天;滿20年的休15天。
而在現實中,年休假引得幾人歡喜幾人愁,不少職場人士的年休假總被『雨打風吹去』,原因何在?
國傲律師事務所的岳律師認為,除寒暑假、病假等特殊情況外,各個單位應當保證員工享受年休假,但在現實中,由於單位相對處於較為強勢的一方,這就可能導致有休假制度卻不一定履行的情況。如果單位強行剝奪職工的休假權利,職工可以在次年起訴單位,不過這種情形在現實中相當少見,比較常見的是在雙方勞動關系破裂的前提下,職工要求單位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折算自己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資報酬。
根據我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不過該辦法也指出,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單位不批准職工的年休假申請,卻沒有合理的理由,個人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岳律師告訴記者,如果遇到這種情形,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岳律師認為,對企業的發展來說,從長遠來看,建立良好的休假制度是必需的,讓員工享受假期,積極工作,也有利於實現勞資雙方雙贏的局面,原則上單位應統籌安排全體職工的年休假,比如可以根據生產需要跨年度安排員工休假。
據南湖晚報記者俞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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