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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南昌11月29日電(何柳斌)日前,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通報稱,9月份以來,江西連續發生多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帶來巨大的壓力。
9月25日13時30分許,江西撫州市樂安縣三車相撞,造成9人死亡,2人受傷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據調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駕駛人夏某疲勞駕駛。9月27日12時40分許,上饒市萬年縣兩車相撞,造成2人當場死亡,6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據調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駕駛人洪某超速行駛。
10月1日13時30分許,宜春市宜豐縣兩車相撞,造成3人當場死亡,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據調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駕駛人陳某佔道行駛。10月3日0時10分許,宜春高安市一轎車出事後起火,造成車內7人當場死亡。據調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駕駛人黃某酒後駕駛。10月17日22時許,滬昆高速上饒市弋陽縣境內三車相撞,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據調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駕駛人石某路經施工路段車速過快,且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
11月5日6時50分許,滬昆高速樟樹境因大霧天氣引發7起交通事故共有28輛汽車相撞,造成19輛損毀嚴重,19人死亡、16人受傷。據初步調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突起團霧,駕駛人車速過快。
另據了解,11月27日上午7時30分許,福銀高速江西九江段發生22車追尾相撞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20多人受傷。
通報指出,這些事故的發生,暴露出江西一些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監管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駕駛人員疲勞駕駛、超速佔道和酒後駕駛等行為嚴重,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問題。
通報表示,駕駛員是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最主要因素,90%以上的事故是因為駕駛員的違規駕駛造成的。
通報強調,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協同安監、公安部門,對發生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的駕駛員培訓、考試、發證等情況進行責任倒查,要把培訓、考試記錄作為責任重點和依據。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經辦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管理乾部,要進行嚴肅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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