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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重慶11月30日電(郭虹銀雪)記者30日從重慶奉節縣法院獲悉,奉節縣興隆鎮安監辦煤安員冉輝映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據了解,九裡煤磺礦位於奉節縣興隆鎮百裡村,距奉節縣城約95公裡。2009年,重慶煤管局曾下發渝煤管(2009)10號文件,將奉節縣九裡煤磺礦確定為按瓦斯突出礦井管理。
同年2月18日,奉節縣煤管局以奉煤發(2009)4號文件通知,要求九裡煤磺礦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動,委托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資質的單位制定防突方案。次年3月18日,奉節縣煤管局於對奉節縣九裡煤磺礦進行復工復產驗收,同時提出了十一條安全隱患,並限期當月25日整改到位。在此前的3月15日,冉輝映被確定為奉節縣九裡煤磺礦『一對一』安全監管責任人。
法院審理查明,冉輝映在任該礦『一對一』監管人員至發生事故期間,未按規定每周對該礦進行下井檢查,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的工作職責也未認真履行職責,其監管不到位致使2010年3月25日奉節縣九裡煤磺礦仍在進行非法生產,最終造成瓦斯爆炸井下7名工人死亡。庭審中,冉輝映對檢方指控事實和罪名無異議。
法院審理認為,冉輝映身為奉節縣興隆鎮安監辦煤安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致使奉節縣九裡煤磺礦違法生產,發生井下瓦斯爆炸造成死亡7人的嚴重後果,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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