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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珊珊。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逝去。
結婚十個月,妻子遭家庭暴力致死。丈夫行為如何定性,引發爭議——
虐待,還是故意傷害?
新聞回顧:北京女子遭家暴致死八次報警獲回復『不好管』
2009年8月11日凌晨3時,家住北京市豐臺區馬家堡的梁桂珍被一陣門鈴驚醒。
當辨認出站在門外的確實是自己的孫女董珊珊時,她不由自主地渾身顫抖。
自從董珊珊第二次『失蹤』後,董家人到處找尋她的蹤影。梁桂珍沒想到,55天後,董珊珊卻以這樣的形象出現。
眼前的董珊珊,頭發被血粘著,臉腫得眼睛快見不著了,渾身上下都是淤傷。
在第二天博愛醫院的診斷書上,董珊珊的傷勢被醫學術語表述為:『多發外傷;腹膜後巨大血腫;右腎受壓變形萎縮性改變;頭面部多發挫傷;右耳耳甲血性囊腫;雙眼部挫傷淤血;多發肋骨骨折;胸腔積液;肺挫裂傷;腰椎1B4雙側橫突骨折;貧血、四肢多發性挫傷。』
在醫院『掙紮』兩個多月後,2009年10月19日,26歲的董珊珊死亡。死因,被丈夫王光宇毆打致死。死時,她剛剛結婚十個月。
『結婚前,我就打過她五六次』
2009年3月,董珊珊第一次『失蹤』。
七天後,她回了娘家。一進門,她就抱著母親張秀芬失聲痛哭。董珊珊的話讓張秀芬大為震驚。『珊珊說,她是出去躲她丈夫的。他老拿她出氣毆打她,她回來是和他協議離婚的。』
隨著事情一件一件抖摟,張秀芬纔知道女兒真實的婚後生活。此前,張秀芬一度覺得女兒的婚姻挺美滿女婿王光宇是某貿易公司經理,開著寶馬車,堪稱體面。
『珊珊說王光宇在家經常打她,打完又會求珊珊給他改正的機會。然後又威脅珊珊,不許她報警,不許告訴家人同事,不許離婚,否則就會讓珊珊的家人同事都不好過。』因此,『珊珊就一直忍,直到去年3月實在忍不下去了。』
一直被蒙在鼓裡的張秀芬這纔想起,此前珊珊幾次回娘家時臉上、身上幾乎都有好得差不多的淤傷,『每次問起她都說是工作不小心弄的。』
董珊珊第一次帶王光宇回家,張秀芬就覺得不大對勁。『一看王光宇又高又壯,我就開玩笑問他有多少斤,珊珊剛要說,他就推了她一下。』張秀芬說,當時,她就警告王光宇,以後不能『欺負』珊珊。
沒想到,一語成讖。
事實上,王光宇在婚前就有過毆打行為。記者從公安機關的訊問筆錄上看到,在2008年兩人交往期間,王光宇就曾毆打過董珊珊五六次,拳打腳踢,與婚後並無二致。
『珊珊,你就不知道反抗嗎?』張秀芬有點『氣憤』女兒的軟弱。『珊珊說,"媽,我害怕。我越反抗,他就打得更狠,還威脅不讓家裡好過"。』
董珊珊的話,讓張秀芬倒吸了一口涼氣。
同年4月5日,董珊珊向王光宇提出協議離婚,遭到王光宇拒絕,董家從此開始遭遇電話騷擾及恐嚇威脅。
『一聽是王光宇的電話,珊珊就渾身發抖,蹲在牆邊,躲在門後,特別驚恐。』
『那兩天夜裡,我聽見珊珊總在睡夢中喊,"千萬別打我了,我什麼都聽你的"。』
董家報了幾次警,都沒有結果。『警察每次都說,兩人還是夫妻,不好管。』
4月6日,張秀芬帶著董珊珊去了德福北京心理諮詢中心。董珊珊被診斷患有重度抑郁癥。接診的醫生說,以往這種因家暴來心理諮詢的,他們都會勸和,唯獨這一次,越早離越好。
當天晚上,張秀芬讓王光宇及其父母來董家商談離婚事宜。
『這天,我仿佛看到了另外一個姑爺,他對珊珊的父親又吼又叫,揚言絕不會離婚,只要逮到董珊珊就會拉她去遠遠的地方,不讓我們找到她。』張秀芬說,他用力一甩門走了,門就被甩壞了,而『自始至終珊珊都是低著頭,不敢看他,渾身都在抖』。
4月8日,在張秀芬的陪同下,董珊珊前往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起訴離婚。在起訴狀中,董珊珊寫道:
婚前,王光宇動輒就對原告大打出手,原告為此曾自殺過兩次,雙方並沒有真正建立感情就草率結婚。婚後被告對原告打罵更是家常便飯……
原告現在無論從精神和身體上都受不了被告的摧殘和折磨……
『媽媽,王光宇是好老公』
2009年4月11日,董珊珊同母親一起開車外出後回家。到了家門口,張秀芬先下車,正往家走時,卻聽見女兒一聲慘叫:『媽媽救我!』
張秀芬一轉身,看見5個人將董珊珊拖上了車,隨後有兩輛車跟著飛奔而去。張秀芬認出其中一輛正是王光宇的寶馬車。
張秀芬趕緊報警,但無功而返。『警方說,我們上哪兒找去呢,你姑爺連個固定的住所都沒有。』
當天晚上,張秀芬意外接到女兒的電話。『珊珊在電話裡說,王光宇是個好老公,他從來沒有打她。』張秀芬頓時著急起來:『王光宇是不是在你身邊,他逼你這麼說的?』
此後近1個月時間裡,董珊珊的手機均為關機狀態。在這期間,張秀芬夫婦經常去柏林愛樂(董珊珊和王光宇租住的小區)『蹲守』,『每次回到通州的家都下半夜了。』
5月9日,張秀芬終於接到董珊珊的電話,這次女兒告訴張秀芬,她已經回到柏林愛樂小區。在此次通話中,張秀芬得知女兒4月11日被帶到了河北廊坊,關在了一間100多平米的屋裡。
讓張秀芬氣憤的是,『珊珊說王光宇已經逼著她去法院撤了離婚訴狀。王光宇說不許再提離婚,珊珊沒答應,王光宇就踹了她一腳。』女兒接下來的話讓張秀芬愈發氣結:『媽,我懷孕了,打我的時候他知道的。』
電話裡,董珊珊告知張秀芬,5月10日王光宇會帶她去做人流,她讓張秀芬12日去接她回娘家。12日接女兒的過程很不順利,張秀芬不得不叫來王光宇的母親,還威脅要報警,董珊珊最終纔回到娘家。
然而,這次『廊坊之劫』,在訊問筆錄中,王光宇並沒有提及。
回到家的董珊珊並沒有喘息的機會。5月14日凌晨,王光宇驅車來到董家樓下大喊大叫。報警後,『警察問完了情況,還是那個理由,畢竟現在還是夫妻,不好管。』
張秀芬稱當時一聽,幾乎要哭了。『我和警察說,次次報警你們次次都說是合法夫妻,可是他們不是一般的夫妻,我女兒會被王光宇打死的,是不是早晚有一天我閨女被打死了你們纔會管?』
張秀芬說,前前後後8次報警,這句話她至少說過三次。
5月18日,董珊珊給張秀芬留了一封信後,離開董家。在表哥張軍的幫助下,她跑到豐臺區租房藏身。
這是董珊珊最後的信。對她的『婚姻給這個原本平靜的家帶來煩惱』,她寫了5個『對不起』,『我怕面對他,不想和他一起生活了,所以只有選擇離開,纔能解脫,只有我離開了,他就不會再找你們沒完沒了地談了。』
『放出來的血一桶桶往外拎』
董珊珊並沒有解脫。
2009年6月17日,王光宇找到董珊珊,再次把她帶走。至此,董珊珊和家裡失去了聯系。
『我們依舊去"蹲守",一直等著十樓的燈能夠亮起來』,而等到燈再次亮起時,張秀芬卻發現,房子的租戶已經換成了別人。
等8月11日再回來時,董珊珊已經『面目全非』了。
王光宇在公安機關的供述稱,『6月17日我們找到了她,把她帶到了河北苟各莊待了15天左右。從河北回來後,我們從柏林愛樂小區搬到了京通苑。2009年7月後的一個多月裡,我在屋裡打了她七八回』。
『其中最重的一回是8月5日左右。我用拳頭打她,用腳踢他,從臥室門口,一直踢到床上,哪兒都打,哪兒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為止,也不知踢了她多少腳。』
8月12日早晨,董珊珊和張秀芬來到管莊派出所。『警察看了看我女兒的傷很吃驚,他說"這是你丈夫打的啊。是這樣,要是輕傷我們會馬上把你丈夫叫過來調解一下。如果是重傷,這可要判刑的。"珊珊聽後就猶豫了,叫我出去一下。警察看見珊珊的反應就說,如果拿不定主意,先看病後報案也行。』
錯過了這次機會,董珊珊再也沒法作筆錄了。『警察曾來醫院諮詢醫生能否給珊珊作筆錄,醫生回答說她嘴裡都插滿了管子,生命很危險,不可以作。』張秀芬說。
8月12日,他們來到北京博愛醫院。外科醫生張鋒良告訴張秀芬,收過這麼多病人,從來沒見過打得這麼慘的。
8月14日,董珊珊住院治療。8月19日,董珊珊病情惡化,被轉入ICU(重癥加強護理病房)。
8月22日,董珊珊休克。張秀芬當即報警,『我女兒被她丈夫打得快要死了。』當晚,王光宇被抓,次日被刑拘。
10月19日,董珊珊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為多發傷、腹膜後巨大血腫、多髒器功能衰竭。來自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的屍體檢驗鑒定結果支持了這一結論。
『珊珊太遭罪了,還不如一下子被打死。』張秀芬向記者描述,『肚子裡面都是血,快漲破了。最後在脖子這開了一個洞,放出的血一桶一桶地往外拎。』
『女兒一條命,他只坐六年半牢?』
2010年1月12日,北京市朝陽區公安分局偵查終結後,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朝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其間朝陽區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一次後,認為應該按虐待罪追究王光宇的刑事責任,並於2010年4月1日向朝陽區法院提起公訴。
隨著案情的進展,王光宇的婚前經歷亦被揭開:2001年11月,王光宇曾因非法持有槍支被判勞教二年。婚前董珊珊知道這一情況,也曾猶豫過,『他那時就威脅她,不許告訴家人及同事,不許分手,必須結婚,不然我們一家都沒好日子過。』張秀芬告訴記者。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對董珊珊案作出一審判決,王光宇犯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賠償死者家屬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81萬餘元。
『當時,我都呆了。怎麼我女兒一條命,他只坐六年半的牢?』張秀芬始終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因為被害人親屬無權就刑事部分提出上訴,張秀芬只能就附帶民事部分提起上訴。今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二審維持了附帶民事判決。王光宇並未提出上訴,刑事判決已經生效。
張秀芬的訴訟代理人、北京眾澤婦女法律諮詢服務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張偉偉認為,王光宇同時犯有更為嚴重的『故意傷害罪』,應數罪並罰。
11月28日,記者采訪了審理該案的一審法官李加。他表示,法院的判決都是依法進行的,一切以證據為標准。不同的罪名有著不同的證據標准,而現有的證據並不能證明王光宇構成故意傷害罪。
經過一審二審,張秀芬已經筋疲力盡了。董珊珊剛去世時,她患了病,原來『走路一陣風』的她整天虛弱無力。
盡管法院判賠了81萬餘元,但到現在為止,張秀芬還沒拿到一分錢。王光宇有多少財產可以執行,她並不知道。她曾經見到的兩輛車,也在王光宇刑拘後莫名其妙被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