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一名女出納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挪用公款49萬元,用於自己和男友消費及六合彩賭博。記者昨天從濱海新區法院了解到,該女出納及男友以挪用資金罪,兩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法院在審理此案過程中查明,2008年5月,漢沽女孩小麗(化名)被一家單位聘任為出納員。期間,因小麗及男友共同欠他人債務,於是,二人經預謀後,決定利用小麗職務上的便利,采取提取現金不入賬的手段挪用單位資金。2009年2月至3月間,小麗私自挪用單位資金10萬元,用於歸還兩人所欠個人債務。為了償還所挪用的單位款項,兩人仍采取提取現金不入賬的手段,自2009年5月至同年10月間,又先後多次挪用單位資金39萬餘元,用於購買『六合彩』進行賭博企圖獲利。兩人先後挪用單位資金共計49萬餘元。
小麗的行為被單位發現後,便和男友一起潛逃到黑龍江。後來,小麗的家人多方籌措資金,將其所挪用款項退繳。小麗和男友聞訊後,於2010年3月21日准備乘車回家投案時,被哈爾濱火車站公安派出所民警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小麗在受單位委托管理國有財產中,與男友相互勾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49萬餘元,其行為均已構成挪用資金罪。歸案後,二人認罪態度較好,且已主動將所挪用款項全部退還,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現,故均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記者劉長海)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