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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旗哥』最近很紅,因為他給某政府部門送了一面錦旗,上書『不為人民服務』,此舉不僅迎合民間情緒,而且口號本身反諷意味強烈,自然引來一片附和。事情的起因再尋常不過,公司沒有給他加班費,兩年告狀下來,政府部門又沒有解決他的問題,導致他憤然祭出此舉。上班沒有加班費,當然違反了《勞動法》,問題是,這幾乎是社會普遍現象。非要較這個真,某些人就會覺得此人不通人情,果然,網上以及當地政府都有人跳出來認為『錦旗哥』是『偏執狂』甚至『精神病』。這讓人想起北大某教授認為99%的上訪戶都有精神病以及網上汗牛充棟的『被精神病』新聞。
拋開事情本身,先說一個有意思的問題:為什麼多數中國人都在忍受著加班無補貼而無人對此有意見?甚至有人有意見了還被認為有病?其實這是單位的小秩序和社會的大秩序的合力結果。我們每天都在工作,大家背後可以抱怨老板摳、工資低乃至壓榨、剝削,但是如果身邊有個人突然站出來把老板告上法院只因為沒有加班工資估計所有人都會認為他有病,他說的雖然符合法理,但大家都在忍受,甚至忘了自己在忍受,你何必搞得鶴立雞群,與周圍人格格不入?和光同塵和中庸的智慧到了民間,就是所謂的中國人能忍耐的民族性。『錦旗哥』們強調現代社會的法理,可是現實社會卻有著自己的潛規則,不遵守這個規則就是不懂人情世故,由此產生大量法理與情理衝突的例子和大量的所謂『偏執狂』。
這些『偏執狂』可能會引來某些人的不悅,但他們對法理的堅持事實上在推動社會進步。民間法律人士郝勁松便是一例,他先後7次將國家稅務總局等部委告上法庭,原因是他在火車上購物和在地鐵如廁時未能要到發票。他被無數官員痛罵為神經病,但無人能否認他對中國社會進步所做的貢獻。郝勁松的這種『偏執』主要出於他對現代社會的信仰,是一種學理性的偏執。
中國社會是個頗有意思的社會,它會內生出基於某種社會共識的穩定的運行秩序,意思大概如同費孝通先生在《鄉土中國》中概括的傳統的『禮治社會』。社會共識並非一定以法理為標准,而是以『禮』為標准,即社會公認合適的行為規范。社會公認目前應該忍受加班無補貼,那麼社會成員如果以法理去反抗,社會的『禮』便不承認這種反抗的行為,但這種『禮』並非固定不變,它也在隨時間而發生邊界的伸縮,可能到某一個時段,社會公認目前不能再忍受加班無補貼,那麼社會就會產生普遍的反抗情緒繼而形成社會意見。問題是,這種基於鄉土社會的『禮』似乎已經無法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不僅因為這種傳統已經斷裂,更因為目前的『禮』,也就是所謂的共識可能不是社會共識,而只是某個強勢群體自己制定的『共識』。如果觸犯到強勢群體的利益就可能被其冠以『偏執狂』『精神病』的帽子,這是令人擔懮的。因為如果社會進步是在靠幾個偏執狂推動,而多數人的共識被壓抑,那麼社會進步就很難看到突破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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