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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01日訊 據《青年時報》報道
今年8月10日,在競舟路上的香樟公寓,發生了一起利用虛假爆炸物敲詐私家車主的案件,嫌犯方某在當天中午就被警方抓獲(詳見《給我打三萬元否則就引爆炸彈》)。昨天此案在西湖區法院開庭。
方某,24歲,7月20日,方某和女友來杭州旅游。到杭州沒幾天,女友就提出要跟他分手,然後跟著一個杭州男人跑了。方某覺得是杭州人搶走了他的女朋友,於是決定報復所有的杭州人。
今年8月10日凌晨2點左右,方某在西湖區競舟路香樟公寓西大門口的『西點嬰幼園』樓下人行道上,把一個虛假的爆炸裝置用透明膠帶粘貼在一輛黑色別克君越轎車的油箱蓋上,又在駕駛室車窗玻璃上粘貼紙條,大概內容為:『你好,你的車上已裝了定時炸彈,請給我打三萬元,否則就引爆炸彈。』紙條上還留有一個農業銀行的銀行卡賬號。
車主發現後報警,警方發現紙條上寫的銀行卡號就是方某自己的,紙條上留的名字也是真名。僅僅過了5個小時,方某就在西湖區五聯東苑的出租房內被警方抓獲。
昨天法庭上,方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院認為被告人方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的方式,強行索要他人錢財,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罪。雖然方某沒有主動投案自首,但被抓獲後認罪態度較好,可以得到輕判。最終法院判處方某兩年有期徒刑。記者吳海婕通訊員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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