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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後院牆根成了公廁。』昨日,塘沽永順裡的高先生反映,他已對老舊小區內的環境不堪困擾。由於小區沒有門禁,附近也沒有公廁,經常有人在高先生家後院圍牆下方便。據了解,永順裡建於1990年左右,是塘沽典型的老舊小區,由於缺乏管理,小區內沒有綠化,健身器械破爛不堪,垃圾遍地,只能依靠幾位熱心居民自發打掃衛生。
塘沽向陽街秀園裡也是一個有著近20年歷史的老舊小區,曾有物管單位接洽但很快撤出,現在小區由街道代管。居委會王主任告訴記者,秀園裡小區有310戶居民,社區每月每戶收4元的管理費。現在街道准備給小區投入綠化、安全及運動健身設施,但街道代管面臨很嚴重的經濟困難,甚至有衛生主任倒貼幾千元保潔費的情況。『街道一直在為居民接洽物業公司,但基本上沒有物業公司願意入駐這種老舊小區。』
物業:不願接受虧本買賣『老舊小區居民基礎比較差,業主素質參差不齊,物業管理十分被動。』塘沽某物業公司負責人表示,老舊小區問題重重,很多物業公司都不願介入管理。
該負責人表示,由於老舊小區居民先前沒有交物業費的習慣,物業進駐後一年近千元的物業費成了居民『不能承受之重』,居民在享受服務的同時又抗拒繳納相關費用,導致物業費收繳率極低,所以物業公司接受老舊小區基本上穩賠不賺。其次,很多老舊小區居民對物業工作不理解,認為掃院子看大門就是物業的全部工作,不重視物業工作人員的辛勤勞動,也是物業公司顧慮的主要方面之一。
律師:享受管理需轉變觀念紅杉律師事務所張福玲律師表示,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小區業主是居住環境改善的最大受益者,應該出資改善居住環境,並按時足額繳納管理費用。
老舊小區居民對『享受權利必須履行義務』的認識尤為淡薄,因此無論是物業公司收取物業管理費還是街道代管收取保潔費,都在老舊小區管理過程中難以實現。破解物業瓶頸,老舊小區居民必須先要改變觀念。
物業辦:居民自治或為出路塘沽物業辦公室鞠主任認為,物業管理作為房產管理的新模式,可以使業主的房屋保值或增值。但是,老舊小區居民基礎及物業現狀對實施物業化管理不利。目前,街道代管模式只能負責小區居民生活垃圾管理,居民樓內的垃圾不在管理范圍之內,居民要求更高水平的管理,只能引進物業管理單位。在居民強烈的物業管理需求及冷淡的物業繳費熱情矛盾下,在現有街道代管基礎上,組建居民自治組織實現小區居民自治管理,可能為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帶來希望。(記者張文弟實習生劉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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