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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決定從12月12日起,降低頭孢曲松等部分單獨定價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涉及抗生素等17大類藥品,平均降幅為19%,預計每年可減輕群眾負擔近20億元。(11月30日新華網)
藥品降價是個好消息,但人們心中不踏實──這些藥品大幅降價之後,是否能夠依然留在市場上?這個擔心不是杞人懮天,這些年來藥品降價一次又一次,但一次次『降價令』皆打了水漂,許多藥品剛宣布降低就退出了市場。那麼,藥價虛胖綜合癥的癥結到底在哪裡呢?
為了平抑藥價,國家給多種藥品制定了最高指導價格。但指導價在一些時候比藥品的生產成本高出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客觀上留出了暴利空間。利益驅動之下,醫院不僅將最高指導價作為定價指南,而且使藥品的暴利變得更加合法化。曾有業內人士暴料:有的藥品成本價5塊錢,限價之前賣80元,國家最高限價60元,藥品降為50元,獲利空間仍然甚大。每次『降價令』發布之後,一些『令』上有名的藥品就會從市場上蒸發。其實降價的藥品並未蒸發,而是回到藥廠重新換了馬甲又回到了市場上。這馬甲一換,不僅將『降價令』消弭於無形,更要命的是價格又打著滾兒上去了。
人們曾將降價的希望寄托於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藥企對招標的組織者『搞公關』,從而形成高價中標。藥品招投標中的手腳,使畸高藥價有恃無恐。盡管輿論呼吁『賺陽光下的利潤』,但是道德呼吁沒有足夠的約束力,藥廠與監管部門和醫院之間的各種灰色交易從未停止。
價格由市場決定,這是市場規律,但問題的關鍵是價格由市場決定有個不可或缺的前提:市場必須是成熟的。成熟的市場之中有制衡機制,能夠對商品供求和價格進行理性的調節。然而以我們現在的市場充斥著各種暗箱操作。
只是指責藥企唯利是圖,似乎有失公允。要想讓降價藥變『空降』為『實降』,必須完善基本藥物的招標采購機制,讓廉價藥能真正走進基本藥物目錄。另外,在藥品定價方面,政府應設定藥品應有的利潤率,防止企業亂報價。而這要求物價部門能夠真正掌握企業的成本並嚴格監督企業漲價行為。(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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