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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區檢察院舉行新聞媒體見面會 (攝影 崔瑞軍)
天津北方網訊 12月1日電:昨日(11月30日),從天津市和平區檢察院新聞媒體見面會上了解到,和平區檢察院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過程中,積極開展『檢察建議』工作。各部門堅持『嚴格執法、准確及時、注重實效』的原則,全面分析總結案件特點,研究發案單位、部門在管理和監督上的疏忽與漏洞,有針對性地對發案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建議,全力做到找准問題、剖析根源、對策具體,避免單純使用『加強監管、教育』、『提高防范意識』等空洞語言,幫助發案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督促落實有關措施,預防減少各類犯罪的發生。
和平區檢察院各部門在檢查建議工作開展中非常注重與被建議單位之間的溝通,積極與被建議單位交換意見,努力實現雙方相互理解與支持,使被建議單位主動地按照建議內容進行整改。對未及時回復的單位,檢察院各部門積極走訪,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建議采納情況,以保證檢察建議真正取得實效。
據悉,近年來和平區檢察院創新工作思路,結合檢察建議工作制定落實了一些切實有效的措施。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和平區檢察院改變之前在案發以後提出檢查建議的做法,變『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研究制定了職務犯罪預防預警機制。該機制共設『三類(常規、法發案、預測)四色』綠、黃、橙、紅),旨在通過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現狀分析和職務犯罪風險評估預測,以綠、黃、橙、紅四色為標識,構建職務犯罪預警機制,確立預警指標程序,強化預警信息采集,實現事前提示、事中防范、事後矯正的工作機制;在偵查監督方面,檢察院有關部門嚴格執行檢察建議審批制度,使檢查建議規范化、程序化,並且每月將檢察建議有關內容錄入檢察機關案件管理系統對應案件信息中,匯總至月報表,做到及時反映制發檢查建議和回復情況,同時,加強對檢察建議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充分發揮檢察建議的輻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