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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12月4日),市民高先生向本報反映,東麗區海山北裡是限價商品房,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但剛發完鑰匙不久,竟然有人貼出了出租信息。『已有明文規定不能違規出租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能出租嗎?』高先生提出質疑。
業主質疑:限價房怎麼能出租?
高先生介紹說,限價房屬於保障性住房,申請和審批都很嚴格,此前他去屬地的房管局領取了購買限價房的申請單,之後又去相關部門開具了非農業戶籍、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於3萬元、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等證明,相關材料提供齊全後,又等待了近一個月審核,纔獲得了限價商品房購買證,並於2009年10月憑證購買了海山北裡的限價房。
『但今年10月底,小區建成後發放鑰匙時,我卻發現樓門外張貼了許多出租信息,仔細一看出租房正是海山北裡,這是限價房,和經濟適用房一樣是保障性住房,業主花較少的錢買到了不錯的房子,但卻不自住而是出租,這不是浪費資源嗎,限價房怎麼可以出租呢!』高先生質疑地說。
記者調查:小區有很多出租信息
昨日(12月4日)中午,記者來到海山北裡,這裡共有11棟樓,記者在2、3、10、11號樓都發現出租信息,有的貼在樓門入口處,有的貼在自家窗戶玻璃上,其中一份信息上寫著:『出租,現有90平方米兩室一廳,毛坯新房,有意者聯系!』記者又在電梯口發現一張小區物業貼出的提示,上面寫著:『各位業主,本小區是政府為百姓提供的限價房,根據相關政策,業主不能對外出租,一經發現,政府有權對該房屋進行處置。』
出租者:我的房子物業管不著
隨後,記者以要在該小區銷售地板要租房為由,撥通了兩位張貼出租信息的業主電話。第一位出租者表示,月租金2000元,只要價格合適租5年都行。當記者提出物業已經貼出提示不能出租作為商用時,對方表示,房子是他本人的,物業管不著,而且也根本不可能進屋查。就算查的話,說是出租者的買賣就行了,根本不用擔心。當問到經濟適用房有規定不允許出租,那麼限價房能不能出租時,對方笑稱記者膽子太小,考慮的事情太多。
第二位出租者表示,月租金1500元,他要出租的房子是准備結婚用的,租期短可以接受,但租期長就無法出租了。當記者問一些敏感問題時,對方和第一位出租者的觀點一致,都說這是他本人的房子,物業不可能進去查,就算物業或者房管局找來,也會由他出面解決。
物業:已經提醒卻很難管理
據海山北裡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從東麗區房管局和物業處得知,目前還沒有關於限價房不能出租的明確條文,但經濟適用房已經規定不能違規出租,由於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都屬於保障性住房,因此纔張貼了這個提示,是出於好意提醒業主。從該小區發放鑰匙的那天起,就有人張貼出租信息了,並且也有業主向物業反映小區裡不能亂張貼。為此,保安人員每天巡邏時,一旦發現有人亂張貼會及時制止,對於已經張貼的信息會及時清理。『我們不是職能部門,沒有執法權,更不能進業主家去查,業主出租也都是私下交易,物業很難管理。』
市房管局:已起草文件正等待審批
據市房管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的確沒有具體的相關政策去規定限價商品房不允許出租。限價商品房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房管局已起草關於限價商品房目前尚不允許出租的文件,並且已經上報到市政府相關部門,正在等待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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