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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2月6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南省司法廳原副廳長、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黨委書記劉萬清涉嫌受賄案件進行一審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1月至2009年3月,被告人劉萬清在先後擔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湖南萬安達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董事長、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的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建築工程、職務提拔任命、決定保外就醫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77.8萬餘元。被告人劉萬清還被指控,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明知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仍違法批准和辦理了服刑罪犯的保外就醫,涉嫌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此外,被告人劉萬清還被指控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就上述指控出示了大量證據,法庭就相關事實證據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法庭質證和法庭辯論。法庭將擇日宣判。(華聲在線/湖南在線 胡淋偉 王力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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