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昨天(12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門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針對不同房屋類型,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分別提高1%至2%。也就是說開發商每銷售一套房屋預繳納稅費增加。
商品房開發稅負加重此次下發的《通知》中,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變化。從今年10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新標准預征土地增值稅。容積率小於1.0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別墅、聯排等高端項目),按照銷售收入的3%預征土地增值稅;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按照銷售收入的2%預征土地增值稅,而此前的稅率為1%。
另外,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經適房、限價房等保障房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開發商多繳的稅費,是否會轉嫁到房價上?記者就此采訪了一位國企開發商。他表示,政府這一舉措的目的是監管預售資金,收緊開發商的現金流,『讓我們可支配的錢變少。』他說,這樣開發商就得想辦法促銷,保證手頭有足夠用的資金。他認為在現在的大環境裡,開發商把這提高的稅費轉嫁到房價上的可能性不大。
但這位開發商也表示,究竟有多少開發商能因此在短期內降價促銷,尚難確定。
買房繳稅需填承諾表目前,對於購買的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享受1%到1.5%契稅優惠稅率。如果新購房是二套房及以上的,則一律按照3%征收契稅。對此,《通知》中還規定,凡是按規定享受契稅優惠政策的購房人,在繳納契稅時,應向地稅征收機關申報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如實填寫《購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諾表》。
同時,地稅部門將通過北京市房屋交易權屬系統,對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購房記錄進行查詢和核驗。查詢結果如果顯示該家庭此前已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或已辦理房屋網上簽約手續的,此次再購房將不屬於家庭唯一購房,不能享受優惠。
>>馬上就訪 新政抽緊開發商資金鏈北京市房地產協會副秘書長陳志說,這個《通知》內容並不難理解,就是提高了開發商應預支的稅款,由原來的1%提高至2%或3%。也就是說,如果一套房的預售價為每平米1萬元,原來的稅款為每平米100元,現在每平米要繳納200至300元。陳志說,運轉良好的企業,影響不會太大,而對於運轉不好的企業,可能會受到比較大的影響。
但中國房地產聯盟秘書長陳雲峰認為,這個看似不起眼的政策,對開發商影響卻很大。他說,土地增值稅在一個項目的成本中,佔很大的比例。征收辦法是售價減去成本的增值部分,並根據增值額度的增加,增值稅也遞增,最高要佔收益部分的60%。而預征是根據售價乘以2%,每賣一套繳納一次,等項目整體銷售完畢後,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這部分錢不如預售資金監管的錢多,但這些錢是被拿走的。』陳雲峰說,有時土地增值稅甚至超過開發商掙得的利潤。因此,業內會普遍感覺到壓力。(記者翟烜)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