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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08日訊 據《青年時報》報道
記者從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杭州市區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已達到114萬餘輛,從2009年1月至今年的10月,22個月內增加32萬輛,平均每個月增加近1.5萬輛。
電動自行車以其輕便、快捷、價廉的特點成為城市道路不可或缺的主要交通工具。但是,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情況也十分突出,交警部門在日常的管理中,羅列出了電動自行車的七大突出違法行為,即:超速、載人、搶道、闖紅燈、逆行、無牌無證和佔用機動車道通行。
據來自市公安交警局的數據表明,從近兩年的情況看,平均每個月就發生14起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造成14.68人死亡。值得關注的是,上述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事故與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有關。
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不能僅僅停留在對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層面上,也不能只是公安交警一家的職能,生產、銷售企業,安全質監等部門必須從源頭上進行嚴格管理,杜絕超標、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流入市場,使之形成社會綜合治理、部門聯動管理的良性格局。
記者陸海峰通訊員陳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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