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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撞死5名學生的洛寧縣郵政局長谷青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從今日開始,全省異地用警嚴查公職人員酒駕,每月10日、25日集中行動。
郵政局長酒駕致5少年死亡
昨日上午,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通報了備受關注的『洛寧縣郵政局長谷青陽酒後駕車致5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谷青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苗雨露通報,12月5日23時30分許,洛陽市洛寧縣郵政局長谷青陽飲酒後駕駛豫CML798黑色帕薩特轎車,沿S319省道(安虎線)由東向西行至79公裡處(洛寧縣澗口鄉東村路段),逆向行駛與道路南側多名行人相撞,造成洛寧縣澗口鄉中學3名初中在校學生當場死亡,洛寧縣澗口鄉2名青少年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批捕
事故發生後,省公安廳高度重視,公安廳副廳長王德周、交警總隊總隊長張益民、政委尚俊志專門聽取專題匯報,對事故調查進度、善後處理安置做出具體指示,並指派省交警總隊副總隊長姚佔軍帶領省廳交通事故處理專家組成員於12月6日趕赴洛寧,指導事故處理工作。
6日晚,洛陽市委召開市委常委會做出決定:第一,盡快完成事故調查工作,對肇事者依法依紀、從重從快處理。第二,責成洛寧縣委、縣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後事宜。第三,全市公安交警部門要迅速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工作,堅決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12月7日凌晨2時30分許,谷青陽被洛寧縣檢察院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在押。為確保案件依法、公正、嚴格處理,河南省公安廳擬指定三門峽市公安局負責案件的進一步調查處理。
肇事局長最高可判死刑
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方曉介紹,2009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該意見規定酒後駕駛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全省異地用警嚴查公職人員酒駕
事故發生時,正值我省開展為期3個月的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期間。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苗雨露介紹,從今天開始,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要求各地全警動員,全力以赴,調集全部酒精測試儀、現場執法音像記錄儀等執法裝備,組建機動執法隊伍,開展統一行動和異地用警,從嚴查處酒後駕駛、超速行駛、大客車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每月的10日、25日為全省查緝酒後駕駛統一集中行動日。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要一律從重處罰。同時要求各地對酒後駕駛違法人,要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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