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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異的是,社會上酒駕事件明顯減少,官員酒駕丑聞卻不絕於耳。假使,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官員們還敢酒駕嗎?河南洛陽『12·5』案怎麼判,我們拭目以待。
據河南洛陽洛寧縣公安局負責人介紹,12月5日晚,該縣郵政局局長谷青陽酒後駕車,撞死5名青少年。而目擊者稱,肇事車輛跑出去500多米纔被追上。曾有一輛印有郵政標志的車輛,試圖強行將肇事司機帶走,被群眾攔下。
5位花季少年,永遠離開這個世界,和心愛的家人陰陽相隔,怎不叫人痛心?5位少年的淋漓鮮血,昭示著酒駕的危害,更拷問著肇事者的官德、良心與人性!
事故發生之後,群眾說肇事司機『不是一般人』,此言甚是。如果是一般人,不敢違反國家法律,酒後駕車,更不敢違反交通條例,逆向行駛;一般人,不敢在撞死人之後還繼續逃逸,直至車子壞掉纔停下;一般人,不敢不給別人手機報警,還想動手打人;一般人,沒有單位派車來『救』你於危難……這位局長確實『不是一般人』,視法律法規如無物,視他人性命如草芥,沒有愧疚之情,沒有惻隱之心,其道德領地已經淪陷,人性底線已經失守,其行為令人出離憤怒。
自去年8月公安部治理『酒駕』專項行動以來,據官方數字稱,全國共查處『酒駕』30多萬起。僅治理當月,全國因『酒駕』肇事導致死亡人數同比就下降三成,績效有目共睹。詭異的是,社會上酒駕事件明顯減少了,但官員酒駕丑聞卻不絕於耳。單就近數月,就發生數宗。
7月5日凌晨,吉林市龍潭區某政協委員醉酒駕車撞死3名晨練者後逃逸;8月2日晚,山東菏澤鄄城縣人事局某領導酒後駕駛連撞11人;10月5日晚,廣西臨桂縣住建局副局長李某酒駕肇事逃逸,致1人重傷;10月20日陝西華陰市檢察院一科長朱軍酒後駕駛撞傷群眾,下車後問『我沒把你撞死吧』;11月7日,陝西安塞縣建華鎮武裝部部長許制進酒後駕車,連撞6人,致1死2重傷……
『官員酒駕』之緣由,大概在這三個字身上可以找到答案:官、酒、駕。官風不正。一些官員開慣霸王車、特權車,不守規矩,不怕執罰,不知交通法規是何物。酒風不正。官場酒風熾烈,一些官員『革命小酒天天喝』,喝完酒還逞能,照樣駕車馳騁。車風不正。公車泛濫成災是當今社會奇觀,大小官員爭相購買座駕,不管夠不夠級別。許多官員為個人方便,喜歡撇開司機,親自駕駛公車。三種陋習在某一時空因緣和合,便把車禍這個魔鬼放出籠子,制造出一幕幕人間悲劇。
官員酒駕頻發,根本上還是治理失靈,管束失效。要說管理層不知道官員酒駕之危害也不盡然,禁止酒後駕駛、超編購車、公車私用等等相關紀律可謂疊床架屋,可是,和廉政規定一樣,諸多禁令終因執行力問題而知易行難,無從實現。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治理『酒駕』以來,犯事官員受到嚴厲處分的並不多見,一些當時被殺雞儆猴的肇事官員,最終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靜悄悄地官復原職。如此護短,官員酒駕之風焉能剎住?
去年,轟動全國的『孫偉銘案』,孫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一審判處死刑,終審判無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還專門印發『通知』,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假使,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官員們還敢酒駕嗎?河南洛陽『12·5』案怎麼判,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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