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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大豐市大豐港經濟區南新村最近得到了『好消息』,這個村子將整體搬遷,給污染企業騰出『發展空間』。(12月7日中央電視臺)
南新村的村民不知道是該感謝當地政府還是該感激污染企業。他們要感謝當地政府,因為在被企業持續傷害多年後,他們有了逃避污染的可能性,轉移到另一個污染可能照樣嚴重的地方。他們必須感謝企業,如果沒有二十多家企業全方位高頻率的『立體污染』,把空氣、水體、土壤以及當地人的健康全部傷害殆盡,他們可能連進城、上樓的機會都沒有。因為按照當地官員的說法,這些農民是些『粗放經營』的人,他們過去的生活方式根本沒有前途,非常需要污染企業幫忙改良。
各地近年來飽受強拆困擾而求解無術的某些官員們,會不會迅速把江蘇大豐這個『先污染,後強拆』事件,當成地方政府聰明套取土地的成功模式?
有人可能會說我想得太陰暗了。可如果細細分析一下此事的來龍去脈就非常清楚:想發展經濟需要犧牲時,第一個一定是底層的這些弱勢群體。當年,大豐市南新村的居民,為了改造這片鹽鹼地,付出了極大的生命代價;後來,他們為了承受企業的污染傷害,又付出了極大的生命代價;接下來,他們為了支持當地污染企業的『再上新臺階』,必須背井離鄉。完全可以想像,這樣的經歷對南新居民所造成的心靈創傷。
被傷害的人,理應得到足夠的補償。但是,大豐市的幾十戶農民能得到什麼呢?按照當地開發區領導的說法,當地所有的污染企業是『符合國家標准』的,手續齊備,環評過關,監管得力。因此,因為污染而受了損失、得到傷害的當地居民,不可能找到更合適的理由讓法院支持他們的經濟損失賠償要求。
江蘇大豐市的這些居民還可能得到什麼呢?按照當地的『理想規劃』,他們將可能被送進城市,過上比此前更『美好』的生活。他們還有什麼理由抱怨?他們還有什麼理由提更多的要求?然而,這是他們希望過的『理想生活』嗎?恐怕不是吧!(轉自新京報,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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