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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唐山大地震》原著作者、華裔女作家張翎的代表作《金山》,近日被署名『長江』的網友指為『攪拌式抄襲』,稱她把多名加拿大華裔作家英文作品裡的情節改頭換面後以中文形式出版。張翎與出版方對此予以否認。
指控者自稱『長江』,是旅居加拿大多年的復旦學子,11月16日,他在網上發表了首篇文字《張翎<金山>等作品剽竊抄襲英文小說鐵證如山》。在這篇文字裡,他認為《金山》在構思和大部分情節甚至細節上,與一些加拿大華裔作家的英文原著雷同。他列出的作品包括鄭藹齡的自傳體文學《妾的兒女》、李群英的《殘月樓》、崔維新的《玉牡丹》、餘兆昌的《金山故事》等。『長江』說,今年7月他已把這第一篇文章給了方舟子發布在『新語絲』上。
《金山》出版方、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總編輯韓敬群認為,指控者在帖子中提及的都是文學常識的問題,加拿大華工苦難是公共領域知識,是人人可用的素材,即使同屬虛構的文學創作,靈感啟示,互相生發,也是文學發展的動力。
指控人『長江』提及的兩位加拿大作者鄭藹齡和崔維新,均用英文寫作,兩人都表示未讀過《金山》,無法就是否抄襲作出評價。崔維新1995年的小說《玉牡丹》中,描寫了一位年輕華工在修鐵路時救了白人工頭的命,兩人就此成為朋友,白人臨死前給華工留下財產的情節。這一情節被『長江』認為是張翎抄襲的證據之一。崔維新說,這樣的情節只算是普遍性的情節,就如同《羅密歐與朱麗葉》中世仇家族男女相愛的情節一樣具有廣泛性,如果有雷同的話並不能算抄襲。不過,他補充道,在他的小說中,這個鐵路華工有著具體的形象,比如拐腿,有著具體的稱號『猴人』,而白人送給他的財富也有著具體的內容,不是其他,而是金幣。這些具體的情節如果雷同的話纔可能算是抄襲。
原著作者張翎已經發函同意由出版方全權處理此事,不排除下一步起訴對方侵犯名譽權的可能。她強調以化名方式指控詆毀一個在加拿大知識產權辦公室注冊過版權的作家的做法,超出了正常文學批評的范圍。『人在流言面前,實在很無奈,尤其當指控你的是一個沒有真實身份的「虛空人」。關於抄襲,一般的案子都有一個實體的指控者,但此次針對《金山》的指控令我百喙莫辯,因為真正的指控者一直藏在陰影之中。』
另據悉,小說《金山》的英譯本已由企鵝出版集團買下,即將在加拿大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