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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邢先生說,當天晚上7點多,他下班回家,剛走到樓下時,忽然被一塊木條砸到,『當時頭部流血不止,一下就蒙了。』邢先生的兒子聞訊後,立刻將父親送到醫院救治。所幸邢先生的顱骨未被傷到,只是前額處縫了4針。從醫院回來,邢先生的兒子找到了5樓的住戶陳先生索要賠償,邢先生表示,窗框是陳先生家的,掉下來砸到人他得負責。但是窗框的主人陳先生卻再三躲閃,最後避而不見。
對於邢先生的遭遇,天津桐江律師事務所韓委志律師表示,根據《民法通則》中的相關規定,墜落物的所有人在非主觀故意情況下,過失造成行人傷害也應承擔無過錯責任。陳先生家的窗戶木棱脫落,陳先生本身有管理之責,而墜落物砸傷了邢先生,那麼陳先生就必須對其作出賠償,承擔醫療費用。(實習生劉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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