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國資委下發『清退令』,要求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退出房地產業務。時隔8個月後,僅有7家央企轉讓了股權,71家央企超過200家地產公司至今未見動靜。目前監管部門已下發『紅名單』,要求銀行只能對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發放貸款。(12月6日《中國證券報》)
轉眼間已過8個月,不妨回放下當時的場景。『3月19日,國資委召開部分中央企業會議。會議要求,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要加快結構調整步伐,15個工作日內制訂有序退出方案』。所謂『退出方案』,到底制訂與否,公眾自然不得而知。確知的是時至今日,仍有71家央企賴在樓市『不忍離去』。那些擲地有聲的『要求』、鼓舞人心的『通知』,再次化作和風細雨、似有還無。
令行禁止,公眾原本天真地認為,78家央企早已乖乖離市。只是,當信貸『紅名單』橫空出世,世人方知那記『重拳』遲遲未曾發力。貫徹不暢、執行遲滯,監管部門居然可以容忍長達8個月的怠慢拖延。尤其令人擔懮之處在於,消極執行政策似乎成本極低:71家央企巋然不動,而今也只是面臨『停放貸款』的『懲處』。須知,此舉立基點仍是『倒逼』而非『懲戒』。僅僅為了落實一項早該落實的命令,絲毫不提對『有令不行』施以處罰。如此,不知會產生怎樣的逆向激勵?
恰是政策執行端的寬容,刺激了央企『拒不退房』的底氣——既然不會有人因之付出代價,那麼『拖一拖、看一看』何樂而不為?幾輪調控之後,樓市依舊堅挺,部分城市房價甚至逆市上揚。這一切,莫不應驗著『調控怪圈』的魔咒。於此,除了歸因為『剛性需求』『供求失衡』,是不是也該反思下孱弱的政策權威呢?
央企之職,本是替國家向民眾提供特定公共產品。市場無力充分供給,則政府力量介入。本質而言,央企並非以逐利為屬性的普通經濟組織。覬覦房產暴利而戀戀不捨,已然越過了預設的權責界限。在樓市熱度居高不下的語境下,71家央企所作所為影響之負面可想而知:一方面,『賴著不走』的姿態,無疑強化了市場對於樓市反彈的預期;另一方面,將自身利益綁架於房產市場,勢必使職能者調控有所顧忌。(摘自《新華每日電訊》)(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