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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小板橋村推上輿論風口浪尖的『村民守則』第九條規定。 置頂新聞
最近一份被網民稱為『史上最牛的村民守則』,將臺州小板橋村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守則』規定:『無正當理由、未經村兩委會許可的上訪行為,扣除糧食補償款1年至10年,情節嚴重的,一切後果自負。』除信訪外,這份『守則』還把環境衛生、社會治安與村民的糧食補償款掛鉤,充斥著『扣除』『罰款』等字樣。
小板橋村『村民守則』被發到網上後,關於侵犯群眾信訪權利的規定飽受質疑。一些村民和網友說,依法信訪怎麼還要經過『村兩委會許可』?『告村委會主任還得村委會主任同意纔行嗎?』
浙江全力律師事務所周保清律師表示,這份『村民守則』有多處不合法,最重要的是主體不合法。『守則』多處規定要扣村民的糧食補償款、扣老年協會的補助款,這些都是行政處罰行為。而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沒有行政處罰權。村規民約只能在法律授權范圍內設定權利和義務,而不能成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中國城郊經濟研究會名譽會長包永江表示,村規民約能有效約束群眾的行為規范。對於各地『村規大於國法』的現象,亟待借新農村建設之機清理整頓。
昨天(8日),臺州市洪家街道辦事處已表示將擬定文件,對當地所有村規民約進行規范性審查。(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