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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日前,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人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中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與其他的教育形式結合形成學分庫制度、開放大學教育建設模式的要求,提出了自學考試制度與其他教育制度相結合的五個階段的設想。
第一階段,2010年底提出適應多樣化人纔需要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和課程改革方案,更多地為高等院校專業和課程的開設提供藍本,如汽車、機電一體化專業等。面向市場,面向人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
第二階段,2011年底逐步建成高等教學自考課程學分庫。
第三階段,到2012年,試行高教育自學考試與其他教育形式學分互認的制度,發揮自身優勢,融合多種形式,轉變觀念,運用跳棋思維、信息思維、序變思維,在更高的層次上發展自學考試。
第四階段, 2015年之前建成國家考試公共服務平臺。
第五階段,到2020年底建立與其他教育形式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繼續教育『立交橋』。
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人強調,在今後的工作中,要重點開展調研,一是自學考試專業課程改革的調研,明確自身定位,探索不等同於普通高等院校的自學考試人纔培養模式,二是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其他教育形式溝通和銜接的調研,為構建終身學習『立交橋』作出貢獻。 (馬丁阿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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