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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近日,記者從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獲悉,12月份是辦理《登輪許可證》和《搭靠外輪許可證》的高峰期。邊檢提醒辦理以上兩種證件時,需帶以下資料:
辦理《登輪許可證》時,申請人應提供如下資料:申請人所在單位或本地接待單位(用人單位)的介紹信、辦證申請表及申請登輪人員名單;申請人身份證或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人員登輪的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申請登輪從事船舶供應、加油、加水、廢舊物品回收、維修等業務的,需提供船長或船舶所屬公司出具的允許從事相關業務的委托書;船員家屬需提供船方申請及親屬關系證;申請人需提供與登輪事由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辦理《搭靠外輪許可證》時,申請人應提供如下資料:需要搭靠外輪的船舶,應按要求提供船舶證書、船長身份證及復印件、《搭靠外輪申請表》和被搭靠外輪允許其搭靠的書面材料,經邊檢站審核無誤後,簽發《搭靠外輪許可證》。(記者孫倩琳通訊員周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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