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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石家莊12月9日電(記者朱峰、齊雷傑)記者9日從河北省公安廳獲悉,按照河北省新出臺的戶籍制度改革新政規定,今後凡在縣城以上城市穩定居住6個月以上或購置住房的,均可登記為城鎮戶口,且免收城鎮建設增容費和其他各類費用,從而使城鎮准入門檻大大降低。
河北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局長劉廣英說,此次戶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進一步放寬了城市基本落戶條件,取消了需要具有穩定生活來源和穩定職業的條件限制,省內人員只要在河北縣城以上城市購置住房,就可憑書面申請和《房產證》到房屋購置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本人、配偶、未達到法定婚齡及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父母的落戶手續。
此外,『新政』還進一步放寬合法經營、依法納稅和及時繳納養老保險人員進城落戶條件,縮短了原來規定的進城人員需依法納稅達到一年以上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兩年以上的時限要求。縣城以上城市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或繳納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的人員,就可憑書面申請、營業執照副本和完稅憑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等相關證明,辦理本人、配偶、未達到法定婚齡及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父母進城落戶手續,農村人口進城落戶將更簡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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