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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09日訊
一伙竊賊,把偷來的電線外皮剝掉,將銅線當廢銅賣。作案兩個多月來,他們所得贓款2萬多元,卻給國家帶來30餘萬元損失。日前,該伙在溫州瑞安等地屢屢作案的『電線耗子』,被瑞安警方抓獲。
10月12日,瑞安市電力部門工作人員老林檢修路燈時,發現塘下塘松路整個路段的路燈全部『失明』。經檢查,該路段近千米的路燈電線全部被盜。附近村民反映,10月12日凌晨,該路段路燈就開始不亮,受其影響,該路段當天發生多起交通事故。
瑞安警方接警後對案件進行串並,發現瑞安近期連續發生多起路燈電線被盜案件,於是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
民警根據發案規律、特點,進行排查走訪。調查中,民警獲取一條重要線索:湖南男子朱某幾人,經常開車載電線出沒在一些廢舊物品收購站,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一方面安排警力對朱某等人暫住處進行守候,一方面繼續排查其他可能藏匿地點的線索。
12月2日凌晨,朱某出現在暫住處,緊接著,該團伙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也進入該出租房。警方實施抓捕,將3名犯罪嫌疑人當場抓獲。
朱某等人交代,他們基本都選在深夜作案。踩好點後,一人望風,其餘兩人撬井蓋,剪電線,然後將電線拉上來盜走。10月份以來,他們在瑞安等地作案20餘起,竊得電線總案值30餘萬元。盜竊所得電線,均被朱某等人當作廢銅賣給廢品收購站。
警方介紹,盜竊電力、通訊設施,不等同一般盜竊。盜竊正在使用中的電力設施,有可能引起人員傷亡,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使生產、生活秩序受到嚴重影響。按照《刑法》有關規定,破壞電力設備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據溫州都市報葉淦金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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